大公网9月10日讯 据香港媒体报道,现年二十岁的男仓务员,07年在网上游戏认识当时年仅十岁的女网友X后,视对方为初恋对象,三年后二人首次约会并成为真正情侣兼初尝禁果,仓务员更痴情得用玻璃瓶留下情人眼泪。不过X在两人拍拖一年后多次提出分手,二人纠缠至今年年初,男方因涉嫌将X绑手强奸被捕,但获保释后他无视法庭命令登门找X,却碰见X与新欢在家门外调情,恼羞成怒下以鎅刀鎅伤X的粉脸及玉手致留下疤痕,他犯案后数日再主动约见X而落网。被告昨在区域法院承认与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恐吓及有意图伤人共五罪,还押至本月三十日判刑。
被告曾嘉兴承认于10年7至8月期间、今年1月2日及4日,在当时未满十六岁的X家中与她发生非法性行为。他另承认于去年十二月底恐吓X会向X的母亲披露二人的性关系,以及在今年2月26日于X家门外有意图伤害X。法官表明案情严重,极大机会会判监,现先替被告提取教导所、劳教中心及背景报告,另亦会提取X的创伤报告作判刑考虑。
控强奸一度潜逃
根据被告承认的控方案情,被告与现年十六岁的X在07年透过网上游戏结识,被告自觉与X发展出一段“网恋”,但二人从来无见面。直至一○年初被告首次约会X,一个月后二人成为情侣,同年暑假在X家中首次发生性行为,11年11月X想分手,被告不从,12年12月X再提出,被告仍成功箍煲。
因X曾将家中铁闸锁匙交予被告,今年1月2日被告自行打开X家铁闸,拍门叫X让他入屋,否则会等到X的母亲回家,X最终就范,被告入屋后即与X性交,再取去X的家中门匙。两日后当X回家,赫然见被告已在房中等她,X的床头更预先绑好两条绳,X应被告要求在双手被绑的情况下与被告作性虐式性交,X在被告离去后更换门锁,同月26日与社工商量后报警。
被告被捕后,今年1月30日在粉岭法院被正式落案控告与X非法性交及强奸X两罪,被告获法庭批准保释至2月27日再提堂,惟被告弃保潜逃,原来他在保释期间一直有约X见面,因X拒绝,被告在案件提堂前夕、即2月26日晚到X家门守候,他早将平时工作用的六寸长鎅刀藏于后楼梯的水龙头位,以备随时用来恫吓X。
X当晚六时多由新男友陪同回家,藏匿暗角的被告见二人即怒火中烧,手执鎅刀冲出抓着X的衣领质问:“你系咪好开心嘅”X大惊以手挡刀,并大叫新男友报警,惟被告已将X扯到电梯大堂及推跌她,随即手起刀落在X的脸颊上鎅了两刀后逃去。
手脸留10道疤痕
X送院后证实脸颊及双手分别留有十道疤痕,左脸下方最长的疤痕长达八厘米,须缝四针,受伤半年后仍留有红斑。
警方在案发后向被告发出通缉令,一直未能将他缉拿归案,岂料被告今年3月1日透过手机 短讯约X见面,二人相约当晚在上水一间餐厅见面,被告终被埋伏的警员拘捕,警诫下被告坦承所有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