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市民都来认清戴耀廷的逻辑悖论

  文/屠海鸣

  违法“佔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等九人被控“串谋公众妨扰”、“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昨日在区域法院答辩。“佔中三丑”的首丑戴耀廷,这位在青年学生中不断散布“违法达义”理念的“有识之士”,在把诸多青年学生推向牢狱之后,自己却心安理得,以种种理由为自己开脱罪责,其无德、无学、无品的无耻政客嘴脸昭然若揭。

  对戴耀廷的所作所为,无数港人已经愤怒,连日来更有市民集会,坚决支持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律师的倡议,要求港大革除戴耀廷的教职。可见,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欺世者,只能蒙骗人们一时,却不能蒙骗人们一世。在大量事实面前,无论戴耀廷如何能言善辩,终归难逃众人法眼。戴耀廷的身上有三个逻辑悖论,是无论如何也解释不通的,全社会都来彻底地认清、批驳和声讨。

  承担责任岂能不承担罪责

  曾经煽动年轻人“违法达义”,也曾“做骚”到警局自首的戴耀廷,一再声称自己要承担责任。但就在昨日,有人却狡辩“承担责任不等于要认罪”。戴耀廷到底有没有罪?应该承担哪些罪责?有待法庭判决。但从戴丑在非法“佔中”中扮演的两个重要角色来看,市民心中自有公论。

  戴耀廷是“佔中”的发起者。如果说戴耀廷仅仅是在港大法律学院的课室讲台上大谈什么“公民抗命”、“违法达义”的话,其危害还小一些。但事实是,戴耀廷先是在报章、电台上公开鼓吹“佔领中环”,这是直接进行舆论发动。尔后,又于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七日晚上在金钟添美道“大台”上振臂高呼“‘佔领中环’,正式启动!”这是直接领导和指挥“佔中”行动。这两个关键环节足以说明,戴耀廷是“佔中”的发起者。如今,老奸巨猾的这位法律学院副教授想卸责、开脱、逃避,饱受“佔中”创伤的全城市民会同意吗?

  戴耀廷是把年轻人推向牢狱的幕后推手。“佔中”前,戴耀廷曾声称若参与者未成年,就不应进行“公民抗命”的堵路行为,因会涉及刑事罪责,但他之后一再放宽标准,任由学联、学民思潮发起“佔领”遮打道和“佔领”特首办的行动。黄罗周等人正是受到他的暗示、蛊惑、激励,才引导学生冲击政总,製造暴力事件。如今,有些年轻人锒铛入狱,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罪责,戴耀廷难道可以心安理得地说,这与自己没有半点关系吗?

  一再宣称承担责任,却不承担罪责。这是做“文字游戏”式的狡辩,这是第一个绕不过的逻辑悖论。

  教人违法岂能为人师表

  戴耀廷向学生推销的一个重要理念就是“违法达义”。在他看来,只要所达之“义”是“公义”,就算是“违法”,在道义上也是正确的,是可以理解的,是不应被追究的。

  戴耀廷的理论本身就有一个逻辑漏洞。试问用什么标准来认定所达之“义”是否属于“公义”?又由谁来认定?在他及某些“有识之士”看来,应该以“国际惯例”为标准来认定,应该由他背后的政治势力来认定,应该由他本人及“民主派”人士来认定。这是极其荒谬的逻辑!香港并非是存在主权争议的地区,香港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香港的地位早已明确。那么,何为“公义”?判别的标准只能来源于宪法和基本法。

  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最终达到普选。全国人大8.31决定批准的普选方案,核心内容是“提委会提名候选人,选民一人一票选特首”,正是遵循了“循序渐进”的原则。戴耀廷及反对派提出的“公民提名”,没有任何法理依据。凭什么说全国人大批准的普选方案是“假普选”、而他们抛出的方案才是“真普选”?所谓的“公义”根本站不住脚。那么“违法”更没有任何理由。向青年学生推销“违法有理”的谬论,就是把学生推向火坑、扔进深渊、抛到苦海!

  就是这样一位公然教人违法的教授,“佔中”已近三年,依然盘踞港大副教授之职,竟然有人以“言论自由”、“学术自主”为其辩护,这简直是把市民当成白痴!戴耀廷并非说说而已,还付诸行动,直接参与和指挥了“佔中”,亲手打开了潘多拉魔盒,歷时79天的动盪,给香港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这还是“言论”和“学术”的范畴吗?

  教人违法,岂能为人师表?这是戴耀廷绕不开的第二个逻辑悖论。如果以法治为核心价值的香港,还要容忍这样的人继续霸佔讲台、继续手执教鞭、继续享用公帑,这岂不是香港的耻辱?

  受人资助岂能坚守“中立”

  戴耀廷以学者自居,以 “民主派”学者纵论天下,涉足政治,并极力宣扬自己的 “中立”角色。学者说法,似乎无可指摘。那麽,戴耀廷真的是一位坚守中立的学者吗?戴耀廷出生于1964年,1986年港大毕业后,戴随即担任李柱铭的法案助理。有网上文件披露,戴是民主党的创党成员,隶属于九龙西支部。1989年戴耀廷到英国伦敦大学经济与政治学院修读法律时,据称由李柱铭搭线介绍予美、英的情报人员,发展成为外国势力的 “暗桩”,并要求他隐蔽政党身份,方便回港后展开社会活动。

  2013年1月16日,戴耀廷在报章公开宣示 “要争取香港落实真普选,可能要准备 ‘杀伤力’更大的武器── ‘占领中环’”后,有 “中情局分店”之称的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及下属美国国际民主研究院(NDI),就不断为戴耀廷提供各种各样支援,例如资助港大法律学院成立比较法与公法研究中心(CCPL),戴是CCPL成员,在政改期间推出 “港人讲普选”网上平台,一面倒发放偏向 “占中”的资讯。戴又至少两次与NDI的董事会成员会面,探讨美方如何 “提供协助”。

  “占中”失败后,戴耀廷就2016年立法会选举提出 “雷动计划”,其背后依然有西方国家某些组织的资助,而这些组织亦曾支援 “占中”。

  受人钱财,替人说话。戴耀廷涉嫌接受某些国际组织资助,这些组织为什麽资助他?给他布置了哪些任务?他手上接过了资助,脚跟还能站在 “中立”的位置上吗?这是戴耀廷第三个绕不开的逻辑悖论。

  如果此人还有一丝骨气,就应该主动承担自己的罪责,戴耀廷 “乱港”已经遭到了无数港人的唾骂,不要连一点敢作敢当的骨气也没有,再被牢狱里面的黄之锋等人唾骂。面对祸乱之源的罪魁祸首,全城市民发出的震耳呼声是:认清逻辑悖论,不容荼毒学子,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作者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常务副会长、港区上海市政协常委

责任编辑:李孟展 DN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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