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占中”搞手、港大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策动的“特首选举民间公投”,今日开始投票,部分“泛民”选委扬言将以“公投”结果作为本月二十六日特首选举投票的“重要参考指标”。
事实是,自特首参选活动开展以来,反对派一直在拿所谓“民调”结果做文章,更把三百多名“泛民”选委的提名和投票取向说成是候选人能否得到广泛支持的“指标”。候选人之一的曾俊华,也多次自诩“得到政治光谱上最广泛的支持”,攻击对手的提名票只来自建制派一方,无助弥补社会“撕裂”,日后管治上也会有困难,云云。
这些说法,难道是事实么?答案是不。“泛民”的取向或支持与否,绝非此次特首选举的唯一指标,更与下任特首的凝聚力和管治能力无关。
事实是,根据“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特首必须向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区负责,中央对特首拥有实质任命权,而中央亦已“三令五申”,特首必须符合爱国爱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和港人拥护等四项基本条件,包括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而所有这些条件或要求,大前提就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包括支持全国人大“释法”和坚决反对“港独”。
那么,人们不禁要问,在这些重大原则问题上,反对派包括“泛民”选委,一贯持的是什么立场?取的是什么态度?答案是,他们从不尊重中央宪制地位、从不维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更从不支持特首依法施政,在政改、“占中”、议员“宣誓风波”等重大事件上反对人大“释法”,为“港独”言行撑腰,他们正正就是特区长期不得安宁、政府施政困难、社会分化撕裂的“麻烦制造者”和主要根源。
今天,在特首选战面前,他们却俨然以“建设者”自居,在那里大谈什么和谐与施政,还企图把自己扮成“造王者”,似乎得到他们支持的就是得到“最广泛支持”,反之就是得不到“广泛支持”。如此贼喊捉贼、首鼠两端,他们就不知道“丑”字是怎样写的吗?
因此,可以说,争取和“政治光谱”上不同持份者加强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从而改变对立局面、弥合社会裂缝,都是作为特首候选人应有的责任;但是,三百多名“泛民”选委以及戴耀廷等人,他们自一开始就把提名票、选票视作操控参选人的工具,胁迫参选人要以反对人大“释法”、声援“港独”议员官司作为“换票”的代价,实行“魔鬼交易”,如此他们到底是要和谐还是要撕裂、是要支持特首依法施政还是进一步对抗中央、违法乱港,已经是一目了然、不言而喻的了。
至于曾俊华,沾沾自喜于所谓来自“不同政治光谱”的支持,也就只能是“饮鸩止渴”,不仅不可能得到中央的信任,甚至连自己的“政治光谱”也弄得黯然无光、一塌糊涂了。
(本文为大公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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