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青年梁国雄,因“自制炸弹”及“企图引爆炸弹”两项控罪成立,昨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狱六年,同期执行。
法官在庭上指出:被告涉及的控罪严重,一般判刑超过十年,但考虑到被告年纪较小,应协助他改过自新,心理报告亦指出,梁国雄患有读写障碍,放弃学业后变成隐蔽青年,亦受负面情绪影响,可能有思觉失调和自杀倾向,法官因此要求惩教署在梁国雄服刑期间,须提供心理和精神治疗。
相关案件发生于二〇一四年十月,当时才年仅十五岁的梁国雄,携同自制的“炸弹”进入香港仔警署报案室,企图引爆,结果被当堂制服及拘捕。他事后承认,自己有自杀打算及“仇恨警察”,故打算到警署引爆“一镬熟”。
事实是,案中被告,名字与议员梁国雄相同,在报道中,被传媒称之为“少年长毛”。这个“少年长毛”,案发时才十五岁,庭上透露患有“读写障碍”,属“自闭”一型,又有自杀倾向,本身可能确实是一名值得关心和同情的患病青少年;但是,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会有“仇警”思想和自毁伤人的“揽住死”倾向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近年社会上激进反对派和“本土派”,不断鼓吹暴力对抗和以警察为针对目标,一些本身已有思想和行为问题的青少年,在精神困扰及旁徨无助的情况下,很容易就会成为这种暴力对抗思潮的“牺牲品”以身试法,最终成为“阶下囚”,大好青春就在监狱中度过,是令人十分惋惜和难过的。
近日,特区政府和各界人士大力呼吁,不能让“港独”思潮进入中小学,其实并不仅仅是一种“政治劝喻”,对青少年来说,“港独”是一种害人不浅和更危险的“毒”,青少年一旦“沾上”,是要付出学业、前途以至重大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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