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社评:“长毛”提堂 捐献事件要追究到底

  立法会“社民连”议员“长毛”梁国雄,因涉嫌收受“壹传媒”集团黎智英二十五万元没有申报,昨日被廉政公署拘捕,控以“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控方透露,案件将转介区域法院审讯。

  这是“政治献金”被揭发以来首宗被廉署检控告上法庭的案件。

  事实是,被告虽一人、“献金”一大片。前年中,本港报章接获匿名者提供的大量银行过户单据及文件,揭发“壹传媒”集团老板黎智英,指示其助手、美国人MARK SIMON,将一笔又一笔的巨款存入多名反对派“头面人物”的户口中,出现在文件上的名字包括有天主教枢机陈日君、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公民党”梁家杰及毛孟静、“民主党”涂谨申、“工党”李卓人及“社民连”梁国雄等,几乎“人人有份”,金额则由数十万元至数百万元不等。

  事件曝光后,全城哗然,市民惊觉“政治献金”原来早已在不知不觉间渗入香江,“幕后黑手”以巨额金钱指挥和操控反对派从事各种抗中乱港活动,千方百计阻挠特首梁振英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破坏“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在港实施,又在广大市民中挑拨离间、制造矛盾,并公然支持违法暴力活动。

  对有多名现任议员涉及“献金”,广大市民更觉哗然,要求彻查,但立法会内反对派议员沆瀣一气,阻挠调查工作,梁家杰等被“放生”。“长毛”及李卓人更厚颜诡辩,自称款项是捐给“组织”的,他们只是“袋住先”而已。

  事实是,“献金政治”已经成了港人社会最大的祸根和乱源。反对派长期组织策划各种集会游行示威,不断在地区民众、业界员工和大学生中进行煽惑宣传,在区议会、立法会选举期间又进行所谓“民调”和各种“抹黑”活动,背后其实都是由“壹传媒”集团黎智英这条“大水喉”射住,只要能达到搞乱香江、破坏“一国两制”的目的,“献金”是要多少、有多少,不愁匮乏的。

  而在黎智英这名“金主”背后,打?所谓“亚洲民主基金会”旗号的美国右派反华反共势力更是若隐若现、黑影幢幢,他们不惜在香江这弹丸之地投下巨额资金,并不是“厚爱”港人,而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在中国大陆推动“颜色革命”才是他们真正的目的,但奈何内地铜墙铁壁难以逾越,一贯讲求民主自由的港人社会遂成了他们最佳的“跳板”,乱中难、乱港易,特区近年的乱局又岂是什么“长毛”、“短毛”咁简单。

  有关梁国雄事件,廉政公署在其发出的新闻稿中明确指出:梁国雄身为公职人员,即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涉嫌于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至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期间,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当行为,即没有向立法会申报或披露,或向立法会隐瞒他于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透过Mark Herman Simon从黎智英接受一笔港币250,000元款项。

  从有关陈述中可见,梁国雄涉罪的事实和性质都已是昭然若揭和不容狡辩的。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来港视察时曾经指出,特区司法当局对违法行为不能姑息纵容,必须依法惩处。梁国雄身为立法会议员,每月收受公帑薪津,竟接受“献金”,又岂可任其逍遥法外。

  (本文为大公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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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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