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协昨日公布成立三十周年的所谓“宣言”,当中不外乎是反对派的一堆老生常谈。但值得关注的是,宣言中强调了香港人要“内部自决”,决定特首人选,立法会普选方法等宪制问题。被问到中央在香港宪制改革中有何地位,发言激进的民协南昌东区议员何启明完全漠视制度的基础和要求,称:“香港的事,就应该由香港人决定。不需要去修改基本法(附件)。”
何启明对港宪制知识薄弱
民协的这份宣言和何启明的论调,虽然不是明目张胆地提出“港独”,但实际上可谓与“港独”无异。这位即将出选“超级区”的何启明的回答,更显示他对香港宪制知识的薄弱。须知行政长官以及立法会的选举方法,均要成为基本法附件的条文方能实行。而修改基本法附件,则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备案。
故何启明的回答确实令全场哗然,记者不断追问其主张是否已经属于“港独”范畴,亦有人追问所谓的“内部自决”与“港独”的区别。何启明则顾左右而言他,一直没有正面回应问题。民协立法会议员冯检基亦只好打圆场,强调“港独”绝对不是民协的选项。其实民协属温和反对派,党内诸如何启明等要走激进路线的人蠢蠢欲动,要讨好激进选民但又害怕“得罪”温和支持者,所以抛出这个所谓“内部自决”的伪命题。但这种暧昧的态度和立场,显得“两面不是人”,选民又是否会收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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