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由特首委任的“铅水”事件独立调查委员会,昨天发表了调查报告,内容“不留情面”,直斥相关部门和业界人士“集体失职”、互相诿责,对居民造成重大伤害。
“报告”发表后,各方反应是较正面的,认同“报告”内容已经触及了问题的根源,而目前除了批评、谴责外,更重要的是“向前看”,包括是否要为全港公共屋邨“验水”,以及从速制订一套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食水安全标准”。
这些工作,是委员会“报告”中提出的要求,也是特区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准备着手跟进的,包括邀请外国专家来港参与食水安全标准的制订工作。
然而,在“报告”发表之后,一些人却不是实事求是、就事论事,而是一下子便把矛头指向了特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求官员这个辞职、那个下台。似乎要把“铅水”事件进一步闹大和政治化。
无疑,“报告”对政府相关部门、以至个别署长的批评是严厉的,包括验“水办”的方法和标准,但“报告”指出这些问题的根本目的,是要切实改进部门的工作,包括对水管焊料的使用和监管,而不是要把谁谁赶下台。
对此,特区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在记者会上的回应是明确和有力的,过去对有关工作监管不足、出现纰漏,主要是制度上的问题,工作是集体负责的,不是某一个人的责任。事件中,看不到有官员需要为此负责而下台,具体责任问题,需在调查后依法处理。
事实是,事件中如果有官员违规违法、贪污渎职,那当然是要引咎辞职、以至被依法追究和惩处的;但如果是部门和制度上长期存在的监管不足和疏漏,却要一个现任官员去负上全部责任,又是否必要和公平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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