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靖之:“香港众志”涉嫌非法“吸水”

  文|方靖之

  一直致力筹款“吸水”的“香港众志”,虽已多次尝试闯关,以个人身份开户以收取组织捐款,最终都被银行拒绝开户或冻结户口。但他们仍不死心,日前在网上声称该党“成功开设支票捐款”,惟支票抬头写的是黄之锋,做法惹人质疑。

  “香港众志”是一个未经注册的团体,根据香港法例,未能成功注册的团体不能运作,否则就是违法。现在“香港众志”不但动作频频,更不断想方设法“吸水”,先是通过互联网上的PayPal户口收钱,接着又要求支持者将支票抬头写上黄之锋的名字,涉嫌非法“吸水”。警方不但应循着“不诚实使用电脑”方向调查,也要循非法诈骗的方向调查“香港众志”及黄之锋等人,绝不能因应政治因素而投鼠忌器,损害香港法治声誉。

  “香港众志”最早向汇丰银行申请开户口,但遭银行拒绝,显然是银行担心有关资金来路不明;在现时全球大力打击“黑钱”的情况下,自然倾向不接纳其开户。而且,依照基本法规定,香港的政党不能接受境外各种途径的捐款和政治联系,对于与美国关系密切的“香港众志”,对其开户自然要加倍谨慎。如果“香港众志”是“行得正企得正”,这个时候理应提出证据,证明自身组织不涉“黑钱”及外国联系,并且待成功注册后再申请开户方为正道。

  不能视法律如无物

  然而,“香港众志”却舍正道走歪道,其副秘书长周庭竟然利用自己名义开设一本“红簿仔”,作为收取捐款的户口,恒生银行发觉之后,也立即停止了这个银行户口的存款和转帐的功能,只允许提款。见银行之路走不通,他们又转一个弯,通过互联网上的PayPal户口收钱。现在,黄之锋更干脆叫人写支票给他,行径愈益走火入魔。

  各地对于政治组织的筹款问题都有严谨规定,“香港众志”为了“吸水”,完全罔顾法律的要求,不断“走后门”、钻空子,视法律如无物,执法部门理应追究。同时,黄之锋竟然要求支持者将支票写他名字,那如何能确保他会将有关款项转交“香港众志”,而不会像李卓人、梁国雄般将黎智英的捐款长期“袋住先”?又或将款项用作私人用途?再者,以过去黄之锋在“学民思潮”时财政混乱、犹如其“小金库”的“往绩”,更令人怀疑其操守,其行为随时触犯盗窃条例内的诈骗罪行。看来,为了钱黄之锋已是豁了出去,什么法律、道德、操守一概置之不理。这样的政棍,与梁国雄、李卓人之流其实都是一丘之貉。

  现在有人已经投诉“香港众志”没有获得注册却违法收取捐款,警方亦已经受理此案,正循着“不诚实使用电脑”方向调查。在这样的情况下,更不能轻率让“香港众志”成功注册及开户。当前首务是将事件调查清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以维护香港的法治尊严。

  (作者为资深传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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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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