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昭:街头找不到垃圾桶怎办?

  文|关昭

  本港家居垃圾征费将于一两年内开始实施,初步决定是按重量收费。

  有关做法,市民口头上虽“啧有烦言”,但说到底还是愿意给予支持的,因为环保已是当今社会所有人都会支持的信念,而本港垃圾堆填区“爆棚”也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因此,可以想见,未来每个月三几十元的家居垃圾徵费,遇到的阻力不会大。

  然而,与此同时,环境局为配合家居垃圾徵费,正逐步减少街上垃圾桶的数量,原因是一旦家居垃圾徵费,一些居民就会将家居垃圾拿到街上的垃圾桶扔掉,以省回那每月的几十块钱。为了不让居民、师奶将家居垃圾拿到街上丢弃,除了减少街上垃圾桶的数量外,环保局还有一个“绝招”,就是改用一批“细口”垃圾桶,令到大包的家居垃圾塞不进去,云云。

  家居垃圾与街上垃圾桶本来并不是一回事,后者目的是方便走在街上的市民,手边有点“东西”需要处理,不可能带回家中处理。就在街上找个垃圾桶弃之,如今因为怕有人把家中垃圾丢到街上垃圾桶,因而把垃圾桶的数量减少,那不是反过来途人四处找不到垃圾桶、要把垃圾带回家,不然就只有随手一抛了。

  如此很可能出现一个“因大失小”的现象,就是家居垃圾减少了,但街头垃圾却增加了,有关部门反而要增聘更多人手来扫街和捡垃圾。

  同样,把街头垃圾桶的“入口”缩小,也是古怪及可笑的想法,试想,有途人在街上要把一些稍大的废物丢进垃圾桶,但因桶口太细而塞不进去,站在那里满头大汗的“使劲塞”,或者搞到垃圾四散地上,再一一捡回塞入垃圾桶,那不是太滑稽了吗?

  “寓禁于征”,当然是可行办法之一,家居垃圾徵集即属此类,目的是减少源头废物;但是,把街头垃圾桶数量减少、“入口”缩细,又是属于“寓禁于缩”吗?如此造成市民途人不方便、街头垃圾增加,又“禁”得到那里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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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寻 D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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