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特首梁振英女儿行李事件,随?民航当局釐清行李已经安全检查的事实后,应已可告一段落;但反对派议员黄毓民昨日竟在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上要求引用“特权法”成立专责委会进行调查,二十五名反对派议员应声附和,动议最终被否决。
眼前,本届立法会剩下的会期已“屈指可数”,多少重大经济民生议案在反对派“拉布”、“点人数”下被积压及阻挠,得不到应有的审议和通过,严重影响特区政府依法有效施政和社会发展;但是,黄毓民和二十五名反对派议员却不仅“不务正业”,无视议员职责和对经济民生的影响,反而“第一时间”动议要引用“特权法”调查所谓“行李事件”,他们的动机何在,目的又在那里,不是已“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了吗?
他们的唯一目的,就是又一次企图借此“抹黑”和攻击梁振英,其他什么安全问题不过都只是藉口而已。
事实是,昨天有不止一位建制派议员在发言中指出,由并非本人携带手提行李进入禁区的事并不是头一次发生,只要行李有经过安全检查就不是问题;其中,议员王国兴更“现身说法”,承认有一次出门就是由友人代为携带手提行李上机的;但野蛮成性、好斗成性的黄毓民却反唇相稽,说王国兴同行朋友代持行李过关与梁振英女儿事件是“两回事”云云。
这个黄毓民,真是“反梁”反昏头脑了,有关事件,核心是行李到底有无经过安检,二是手提行李是否一定、必然要“跟身”;反对派先是死口咬住安全问题不放,到民航处确认行李已经安检后,他们又改口,坚称手提行李一定要“跟身”。
王国兴由友人代持手提行李安检上机就无问题,梁振英女儿由航空公司职员代送手提行李安检上机就有问题,如此“双重标准”,除了说明指控完全是政治攻击之外,又还能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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