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振英昨日强调,基本法开宗明义指出香港与国家不可分离,没有任何时限(资料图片)
针对近来有团体提出举行“公投”决定香港前途,昨日特首梁振英指出,基本法第一条列明,香港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并无时限;而中英联合声明说50年不变,是指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不是说主权50年后可以变。香港的主权属于中国是不可讨论的事实,是不容挑战的底线。推动“公投自决”香港前途,完全是建基于偷梁换柱、误导港人的伪命题,已经超越言论自由的范畴,而是实质的违宪违法的行动,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扞卫国家对香港的主权,遏止“港独”行动变本加厉,避免酿成不可收拾的灾祸,特区政府不仅要讲历史、讲文化,更要讲是非、讲法律。
香港属于中国的一部分,这是亘古不变的事实。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均明确规定,香港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这是没有任何时限的。而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中所提到的“50年不变”,只是意味着2047年之前,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需要变、不应该变;如果2047年后要检讨,也只是检讨香港实行的制度和生活方式,绝不是检讨香港是否中国的一部分。香港的主权属于中国,2047年之后不会改变,这是宪制的规定,亦是13亿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
在上世纪80年代初,中英开始对香港回归问题谈判,英方曾抛出“主权换治权”的议题,但在邓小平领导下的中央政府断然拒绝,邓小平毫不含糊地指出:“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历史事实很清楚,香港的主权属于中国,是不容妥协的原则问题。香港从来没有寻求过脱离祖国,谋求成为完全独立的政治实体。如今本港有个别激进组织竟然奢言,关注2047年香港的“二次前途”问题,鼓吹“公投自决”前途,这是歪曲基本法有关“50年不变”的含义,企图误导港人,为推动“港独”、分裂国家制造藉口。
事实上,目前本港鼓吹、推动“港独”的激进组织,已非口头说说、发表文章而已,而是发展到组织政党、计划参选立法会、策划推动“公投自决”的实质行动。有新成立的“港独”政党自认是“革命党”,试图进行公司注册,更扬言不排除使用暴力推动“港独”,这些行动明显逾越言论自由的范围,是危害国家安全的实质行动,已经违反《刑事罪行条例》中的“叛逆”和“煽动意图”罪。根据法例,违反叛逆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终身监禁;而任何人作出具煽动意图的行为,首次被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及监禁2年,其后定罪可处监禁3年。由此可见,约束、限制“港独”言行在香港依法有据,即使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法23条仍未立法,但绝不意味特区政府对“港独”行动束手无策,任由“港独”无法无天,胡作非为。
国家安全、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维护国家安全、主权是国家的头等大事,世界各国包括英美在内,都制定专门的国家安全法,或透过刑法,严厉打击分裂国家、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香港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及领土完整义不容辞,责无旁贷,不仅要向年轻人讲清楚香港主权属于国家的历史和现实,更要让年轻人明辨是非,明白“港独”触犯法律,意味着流血和灾难,必须坚决与“港独”划清界线。
(本文为文汇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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