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杂成军的“香港众志”宣布参加今年立法会选举,并宣扬“公投自决”香港前途,声称国际间的影响是推动香港“自决公投”的重要因素,他们会积极推动国际间的支持。“公投”在港违宪违法,是推动“港独”的险恶手段,“香港众志”明目张胆勾结境外势力谋求“公投自决”,干预香港事务,企图分裂国家、撕裂香港,如果成事对香港绝对是一场灾难。当局对变本加厉的“港独”言行不能再等闲视之,必须依法严惩,防微杜渐,以免“港独”坐大泛滥,祸港殃民。
以“学民思潮”、“学联”的主要搞手重新拼凑而成的“香港众志”,为了在众多激进组织中突围而出,吸引更多激进支持者,增加在立法会选举的胜算,提出10年“公投”的目标,并以“自发、自立、自主、自决”作为“公投”的动员口号,企图对2022年当届特首构成巨大政治压力,“届时香港民族可反守为攻,掌握前途谈判的主权。”黄之锋还大言不惭地称,希望他们推动的“公投”能有官方认受性。“公投自决”香港前途根本违宪违法,“香港众志”、黄之锋竟然还奢望推动有“官方认受”的公投,不是法盲的话,就是别有用心,刻意误导港人,企图将港人綑绑上“公投自决”的战车。
“香港众志”更危险的是,毫不讳言要引入外力为“公投自决”撑腰。黄之锋指,会在未来10年争取游说国际社会支持香港“民主自决”运动,决定香港的“二次前途”,并争取民间、政府、半官方组织支持,坚持非暴力行动。他与罗冠聪本月中会到美加演讲。黄之锋在“反国教”、“占中”大出风头,成为境外势力大力培养、扶植的宠儿,不少国际知名传媒曾对其大肆肉麻吹捧,这是黄之锋的最大政治资本。利用黄之锋的知名度,打着学术交流的幌子,游说国际社会支持香港“公投自决”运动,在国际散播香港“公投自决”的影响,顺理成章地让境外势力以舆论、资金等多种途径插手香港、干扰内地,这根本就是境外势力处心积虑的部署。没有境外势力的栽培、扶持,香港“公投自决”难成气候,黄之锋、“香港众志”更只是几个嗡嗡叫的碰壁苍蝇。
基本法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回归近20年,23条立法依然未能成事,甚至未提上议程,如今“港独”之风愈吹愈烈,明目张胆勾结境外势力,23条立法刻不容缓。但是,即使23条未立法,并不意味香港对“港独”言行束手无策。香港法例第1章《释义及通则条例》、香港法例第A601章《香港回归条例》及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2条、第3条、第9条及第10条有关叛逆、意图叛逆及煽动等罪行,都是约束、限制“港独”言行的法律依据。面对日益猖獗的“港独”挑战,特区政府必须果断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遏止“港独”失控,对“公投自决”防患于未然。
(本文为文汇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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