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明瑞
为掌握足够的政治话语权,对政治概念进行重新包装定义,是香港反对派惯用的手段。从早年的“普选”、“爱国”等概念,到近期的“本土”一词,屡试不爽。在反对派通过各种手段,将“本土”塑造是政治对抗的“理论本源”、“行动纲领”,乃至于“精神归宿”,并以此来达到迷惑公众之目的。然而,话语体系的构建,需要足够的历史背景与事实依据作为依托,反对派这种“重新造词运动”的“努力”,不可避免会面临如何继续编造谎话以掩盖论述困境的问题。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反对派极力试图建构的“本土话语体系”中,至今仍旧无法将“本土”作出清晰的定义,整体上杂乱无章。到底“本土”是何意?内涵如何?“本土”与“本土意识”、“主体意识”又有何不同?不论是反对派阵营中的大学学者,还是分散在各大小网站的“键盘战士”,至今没有人能作出足够令人信服的阐释。
于是乎,公众看到一个奇景:不同的反对派组织,都有各自的“本土”论述;不同的论述,又各自“打架”;即有主张“排外”的“本土”,又有主张“包容”的“本土”,等等,不一而足。如果说“本土”正在被反对派尝试“重新塑造”的话,那么显然这种做法是失败的,因为它无法起到真正团结反对派阵营的目的。正如反对派人人声称要追求“民主”,但道路可谓南辕北辙,内部又四分五裂。
“本土”与“文化”一词有高度的相近性,即本身是“中性”的,没有褒贬之别,但加上不同的“定语”之后,才分出意识形态来。而不论历史还是各种学说上,“本土”从来都不是一个专有的政治词语,更与极端主义沾不上边。长期以来,它既是一种文化现象,亦可以是一种艺术表现手法;可以是一种与“国际”、“现代”对立的“保守”性词语,亦可以是被贬低的“乡土”替名词。
在西方如美国的政治学语境中,“本土”意即“本地”,“本土化”即“本地化”,例如美国人对印地安人进行的“本土化”政策。因为在美国,只有印第安人才算得上真正的“本地土族”,因此,没有美国人会将“本土”视作是一种政治权力的主张,即便是南方追求自治的州份,也绝不会有这种政治要求。
而当前香港反对派这些“本土”论述最犯驳之处在于,所有人都非“土着”,绝大多数来自于祖国母体,又兼持各种各样的外国护照,那么,到底这种“本土”是要追求并保护谁的利益?是新界原居民的利益,还是诸如公民党手持外国护照大状们的利益?如果连“本土”都无法厘清的话,只是笼统地称作“本土”即“我城”;“我城”即“本港”……根本没有任何可以说服人之处。
对于香港市民而言,“本土”一词原非贬意,更不代表极端,恰恰相反,它所反映的是人在自身成长、生活环境中形成的对地域、文化的热爱,所代表的是“归属”、“认同”。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朴素情感,并无掺杂其他政治意识形态。
但被别有用心的反对派政客看中,“本土”逐渐演变成排外的“本土主义”、对抗中央政府的极端思想;但凡一种名词加上“主义”,便会被赋予高度的意识形态内涵。而当“本土主义”不够用、不足以满足极端反对派势力的政治对抗需要之时,逐渐又出现“香港主体意识”之说,以至“香港独立”的违法政治主张。由“主义”变成“意识”再到“独立”,显而易见,当中已经离真正的“本土”十万八千里。
眼前被公众谈论得最多的所谓“本土主义”,已远非这种朴素的“本土情怀”,在一些别有用心政客的摆弄下,已成为撕裂社会、破坏和谐、挑战“一国两制”、损害香港整体利益的极端性政治意识形态。从较早时的“驱蝗”到“反水客”,从挥动“龙狮旗”到高叫“港独”口号,从“香港独立党”的成立到立法会外的纵火爆炸案,无一不是打着“本土”旗号。事实就是,反对派所主张的“本土主义”已沦为极端、违法、祸害的代名词。
所以说,反对派极力试图重新包装“本土”的“努力”,已无法经得起任何符合逻辑的推敲。在大多数香港市民眼中,“本土”仍然是向来的意涵,是代表对自己生活土地的认同、代表香港成功的各种要素如开放包容团结等等。这些核心思想与“极端本土主义”、与“港独”言行,岂能等而论之。
建制派曾认为目前已经失去“本土”的话语权,处于“失语”之境地,但事实或许并非如此。尽管在一些政治场合中“本土”仍然是被反对派高谈阔论的主题,甚至在可见的今年九月立法会选举,“本土政纲”、“本土议题”仍然是焦点,但当这些抽象的概念被套在了极端的政治主张之后,绝大多数香港市民是不认同这就代表“本土”,甚至会认为这是“反本土”、侵蚀香港市民利益的行为。
近期的一些事态发展也在证明,公众正重新审视反对派口中的“本土”意涵,辨清“本土”的真义,同时认清极端“本土”的“港独”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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