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崔宁
港大副校长遴选风波中,有一个奇怪现象,除了陈文敏这个角色,古老传统的校监制度亦成为漩涡中心。惹是生非的激进政党团体和人物,毫无忌讳地把矛头指向身兼港大校监的特首梁振英,要求限制甚至取消在传统大学教育管理体系中具有崇高地位和重要作用的校监权利,试图达到从法律上根本改变香港现有大学管理体系目的。可见,港大副校长遴选,陈文敏的升迁沉浮,这个本来不值得大惊小怪的人事任免,却偶然地触碰到了某些激进势力和政党团体的敏感神经,于是茶杯里的风波逸出校园,简单的遴选闹出了大学管理制度的论争。
英治时期顶礼膜拜
香港的大学教育管理制度源于英国殖民统治者的遗留,香港回归后没有改变。基本法第136条载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原有教育制度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有关教育的发展和改进的政策,包括教育体制和管理……等政策。在大学教育管理上,除了将由港督担任校监改为由行政长官担任校监这个头衔和名称的变化外,几乎是完整地承继了英国人的旧衣钵。正是这些人,回归前对校监制度,顶礼膜拜,五体投地;回归后,就对这个不变的模式、另眼相向,如芒刺在背,欲去之而后快。
“港大校友关注组”早前在发动联署“逼宫”时,声明内容包括了“改革制度,取消由行政长官兼任校监的安排”。其后,又在鼓动参与毕业生议会特别会员大会的信函中,提出四点要求,亦提及港大应该修例,剔除行政长官担任港大校监,并要为此成立工作小组。当事人陈文敏,早在二月开腔论及自己的副校长任命时,以港大的学术自主传统非常深厚,绝不轻易改变为前提,质疑特首担任大学校监及有权委任校董,权力过大并不恰当。
反对派图一箭双鵰
所谓“不恰当”,所谓“要修例”,所谓“取消”,这些人硬是要把陈文敏未能顺利上位,与特首梁振英“政治干预”挂起钩来,以便一举两得,一箭双鵰。包括陈文敏在内的一些人甚至不惜为此编造谣言、搬弄是非。
事实已经很清楚,陈文敏至今未被任命,与其本身的教学管理能力、热衷激进政治的癖好,违规收受政治捐献,及未能以学者应有的诚信谦逊处事不无关系,与校监及校监制度风马牛不相及。硬生生要将校监制度跟陈文敏绑在一起,所透出的信息,不仅仅是编造“政治迫害”这么简单,对陈文敏和他的同盟者,过去的港督任校监可以接受,回归后,行政长官任校监就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
校监具有核心地位
香港回归后,国家依法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职责已由基本法定明,是“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显然,行政长官对香港的教育管理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按照现行的《香港大学条例》,校监是大学的首席主管人员,并具有校监的一切权利和职责,这包括校长的任命、校务委员会主席的选派、学位授予以至课程设置的批准等等。有人把校监的作用比喻为一个公司的董事长,虽不尽确切,但也形象地展示出校监在大学管理上的核心地位及作用。
香港大学是属于特区政府的,政府的行政长官由选举产生并经中央政府任命。从管理学的角度说,这是一条完整的管理链,不可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环节。一些政党和政治势力要废除传统,取消“行政长官兼任大学校监”,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实质上就是要割断这个完整的管理链,不仅虚化了国家的归属,摆脱了特区政府的实际管制,只能使其变为一个独立王国,如果这就是某些人口中的“大学自主”,那么免提,只能是虚无飘渺。
包括香港大学在内的八所政府公帑资助的大学,政府每年的教育经费投入几十亿。故此,大学的管理,不能反建制,不能形成与政府对立的趋势,必须顾及香港发展的整体利益,顾及百姓的利益。一些激进政党势力,企图藉港大副校长遴选的机会,藉陈文敏的陞迁浮沉谋利益,不论其打着什么旗号,采用什么手段,都是对现有大学管理体系的侵害。
回归十八年的实践足以佐证,依照基本法规定,诸如香港大学这样高等学府,运作是正常,亦证明依《香港大学条例》这一类的法律法规来管理“一国两制”下的香港大学亦行之有效。若要说不足,只能是这个百年老校应该更好更快地适应香港转变了环境和形势,令“一国两制”特色在学校管理和校园特色中更加鲜明地展现出来。
不容毁了百年校誉
校监制度是大学管理的灵魂。包括陈文敏在内的一些激进政党和人士,企图藉港大的遴选事件,公开挑战现有的大学管理体制,挑战行政长官任校监的传统,想要对《香港大学条例》动手术刀,就是对“一国两制”的挑战。他们这样张狂,不仅不是在守护香港大学,维护“大学自主”,恰恰是在破坏传统的教育理念、破坏港人极为珍贵的法治核心价值,将校园政治化,难免侵蚀香港大学的百年基业,毁了百年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