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巩南:对乱港之徒要“有所为”

  特首梁振英接受新华社访问,表示“发展经济在香港内部也有一些阻力,包括立法会反对派的‘拉布’,把香港的脚步拖慢一些,这是主要的,不然我们经济发展的速度可以更快”。

  公民党的梁家杰与民主党的刘慧卿马上“对号入座”,泼妇式地耍赖狡辩。

  梁家杰说,是特首“找架来吵”,关上沟通的大门,特首自己是“阻力的来源”,只要梁振英下台,阻力就没有了云云。刘慧卿说,是特首不与立法会的“泛民”甚至建制派沟通,造成阻力,特首应该下台云云。两人可是真正的恶人先告状。例如就2017政改一事,他们一如学联五个代表将“撤回人大8·31决定”作为与港府代表谈判“退出占中”的先决条件,将“撤回8·31决定”作为立法会投票前与中央官员最后一次会面的条件。那么,他们就是如台湾包围教育局的学生被教育局长所批评的“只有接受你们提出的不可接受的要求(撤回教改、下台),才是沟通吗?”

  其实政改一事,如本人所说的公道话,政府方面是完全按基本法办事,是反对派不想成事,所以千般阻挠,硬说基本法明文提出的普选不是真普选,以此作乱。至此,反动派是摆明车马,不合作到底、捣乱到底,只不过是强词夺理地蒙蔽极易蒙蔽的普罗大众,将阻碍立法会议事的责任推给政府与特首。那末,既然撕破了脸皮,港府也毋须以礼相待了,可以不再给敬酒,可以名正言顺给罚酒反对派喝。办法是,引据反对派历来在立法会内外的野人般的言行,揭露他们本质,让他们“票债票偿”。

  在选举方面,所有注册选民必须申明国籍。如是海归,入境时没有申报外国国籍(没有因此失去中国公民和永久居民身份),以永久居民身份证入境,而此时才申报外国国籍,他们应该暂时失去永久居民身份和投票权利,重新计算七年成为永久居民。如隐瞒、不承认外国国籍,以参加选举投票,那末在钟庭耀举行国民身份民调时,就不要说不是中国人了。

  他们极可能翻脸、强烈反应,进行大规模、长期的示威、占领,甚至破坏。那么政府也可以无所不用其极(文明之极),加以取缔、严惩。这才是“有所作为”,有效的作为。

  (作者为前民航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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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季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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