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勇:学生烧《基本法》玩火自焚

  文|陈勇

  多间大学的学生会代表早前于政治集会上公开焚烧《基本法》,瞬即成为媒体的焦点,引起广大市民的关注。毫无疑问,这几位学生的行为是不负责任的,是对宪法及香港政治体制的公开挑衅,绝对不利社会稳定。笔者认为,某些学生有自己的思想,要表达对民主的诉求,并非不能理解,但始终要把握好分寸,以合适的方式表达意见,而公开焚烧《基本法》,无疑是违背公民责任的。

  《基本法》是香港特区的宪制性法律,体现了“一国两制”的具体方针政策。《基本法》不是某个人拍脑袋写出来的,是政府和社会经过严谨和民主的程序制订出来的,保障了港人在回归前和回归后有同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也是香港社会的最大共识。有学生声称他们在争取普选,但世界上哪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能够抵触其宪法?除了政变和革命以外,世界上又有哪一个国家能够接受市民焚烧宪法,践踏宪制尊严?学生领袖焚烧《基本法》,又是否表示他们反对“一国两制”?笔者深信,广大市民绝不会认同这样的做法!

  最后,策划焚烧行动的学生应该为自己思考,对自己负责。公开焚烧《基本法》,这还算是通过合法途径追求民主吗?你们真的想分裂国家、冲击国家安全、践踏宪法吗?其实合法途径争取民主的途径有很多,包括参选议员,通过正当途径对政府决策施加影响,为民发声。世界各国的政客和学者都在研究如何运用参政议政的有效途径来改善市民生活,而不是非理性地公开烧宪制性文件,喊喊诉求就认为自己在为民请命。政治行动是离不开理性的,自觉在追求民主的学生还是应该好好学习,好好锻炼,希望他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政治人才,而不是只会在街上违法烧东西挑衅国家权威的激进派。

  (陈勇,全国人大代表民建联副主席新界社团联会(新社联)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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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季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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