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6月4日讯(记者 朱晋科、冯翰林)对于若政改通过,日后再修改普选办法是否都要按照8.31框架,谭志源表示,2022年后修改普选办法,是以基本法附件一的最新内容和“五步曲”为基础,而每一届政府启动“五步曲”,由于其内容和中心议题可能会因应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人大决定也可能因此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问及政改日后有无优化的空间,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昨日见记者时重申,即使方案获得通过,日后若需修订基本法附件一的内容时,也可根据“五步曲”来作修订。他续说,若方案获立法会通过,得到行政长官同意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政府提交的修正案便会转化为基本法附件一的正式法律内容,2017年的行政长官普选方法便会是跟基本法附件一的规定相适应的本地立法,即是本地法律去做。
谭志源强调,在2017年实现普选行政长官后,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在2022年及以后的任何进一步改动,都是以在基本法附件一的最新内容和“五步曲”为基础作进一步修订。每一届政府若要启动“五步曲”,由于其内容和中心议题也会因应实际情况而可能有所不同,人大决定也可能因此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对于有传言指,若果反对派接受方案的话,中央更高级别的官员可以承诺这次政改方案不是终极,日后还可以修改,谭志源回应指,一如既往,不会具体评论揣测性的报道。
谭志源回答立法会议员质询时重申,若政改方案被否决,政制发展将原地踏步,普选特首目标将会落空,普选立法会更是遥遥无期。对于有反对派议员要求否决政改后即时重启“五步曲”,谭志源反驳,这种安排在法律上和立法时间上均不可行,是脱离现实,希望议员展示政治勇气和决心,以香港整体和长远利益为依归,支持政改。
否决后重启五步曲脱离现实
被问到一旦政改被否决,政府会否根据基本法第50条解散立法会,谭志源说,基本法第50条内有关“重要法案”的概念,只适用于本地法例,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属宪制安排,并非修改本地法例。因此相关条文并不适用于今次政改。
对于公民党郭家麒声称,若方案被否决,政改三人组应该问责辞职,谭志源就指,绝不接受郭家麒的无理指控,强调三人组是按照法律要求进行咨询,并安排议员和中央官员会面,认为郭家麒毋须过早将否决方案的责任,推卸他人。民建联叶国谦亦批评郭家麒“贼喊捉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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