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昭:有些“袋住先” 有些“袋一世”

         文/关昭

  “袋住先”还是“袋一世”?这是反对派议员深圳晤三位主任之行后“发明”出来的又一个普选争议点。

  他们说,看,李飞不是说了,人大八.三一决定,不仅不能撤回、不会修改,而且就算这次政改被否决了,以后有机会重启,也仍然是继续按八.三一决定办。这还不是“袋一世”,又是什么?

  事实是,人大八.三一决定的“不改”,是原则不改、精神不改和底线不改。

  原则,就是“一国两制”、国家宪法和中央管治地位,即特区眼前和今后的政制发展,都一定要符合“一国两制”和宪制规定,中央对特区政制拥有无可置疑的决定权,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和特区政改的权威理解同样不容推翻;

  精神,就是特区政改必须有利于“一国两制”,不能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不能损害特区的繁荣稳定;

  底线,就是特首必须爱国,抗中乱港的“顽固派”、“死硬派”即使侥幸当选,中央也坚决不会任命。

  八.三一决定的这些原则、精神和底线,就是眼前不会改、不能改,而且日后也不能改、不会改的。如果一定要说什么“袋一世”,那这些原则精神和底线,确实就是要“袋一世”的。

  其实,“袋一世”又有什么奇怪?又有什么不好?“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港人不就是希望“袋一世”、最好永远“袋下去”的吗?而人大八‧三一关于特区政改的决定,正正就是“一国两制”精神和基本法条文的具体落实而已。

  至于说“袋住先”,特区政府根据人大八‧三一决定制订的二〇一七特首普选方案,其中重大的、原则性的部分,如由提委会提名、过半数“出闸”,是不会改、也不能改的;但具体到提委会四大界别不变下一些界别的成员人数和产生办法,在适当时候未必不可以拿出来作进一步讨论以至修改,从而令到提委会更具代表性和更民主化。这就是“袋住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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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斐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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