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各界人事斥责反对派
大公网5月23日讯(记者 冼国强)反对派为阻政改无所不用其极,在“占中”一役充当“马前卒”的学联前常委梁丽帼提出司法覆核,声称人大8.31决定对香港并无法律约束力。高等法院昨日开庭处理有关申请,梁丽帼的代表律师更声称如高院受理司法覆核,将会申请临时禁制令阻止立法会进行政改表决。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相信,有关司法覆核申请不会影响政改程序。有政界人士批评,反对派自去年违法“占中”起,一直耍手段阻挠政改通过,完全与争取民主背道而驰,其目的只为保住自己的政治能量,将来能够继续以批评政府认受性为手段,捞取政治本钱。
司法覆核不影响政改程序
前律政司司长的梁爱诗昨出席活动前,被问到梁丽帼提出司法覆核一事时称,任何人对政府不满,均可提出司法覆核,由于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她不就案件作出评论。但她不同意人大8.31决定框架无法律效力的说法,亦相信有关司法覆核不会影响政改程序。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日前表示,8.31决定和政改方案均无修改空间。梁爱诗表示,张荣顺对政改问题有他的个人意见,特区政府亦有提出意见,她本人则是从法律角度看问题。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卢文端指出,中央拥有行政长官普选的解释权的最终决定权,普选方案和特首候选人分别需要中央批准的任命;而行政长官普选乃地方选举,人大常委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就普选问题定下框架,因此8.31决定是完全“合法、合宪”。卢文端又表示,中央是很有诚意落实普选,但绝不以原则作交易,换取反对派支持政改。他希望反对派不要心存幻想,以为中央会像2010年政改一役般,在最后关头作出让步,应该在8.31决定下理性讨论政改问题。
陈勇嘲反对派人格分裂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新社联理事长陈勇指出,香港乃法治之都,任何人不论其理据是强或弱,都有权运用自己的法律权利,包括就政府的决定提出上诉。然而,一些曾参与违法“占中”、当时声称“犯法不犯罪”,不尊重法律的人士,如今竟然提出司法覆核,试图阻挠政改工作,“一时信法律,一时反法律”,形容这是“人格分裂”。陈勇续称,政制发展是按照基本法进行,若反对派真的希望民主向前走,应该游说一起“占中”的立法会议员“放下屠刀”,支持通过政改方案。他又认为,反对派在政改问题上,离不开对选票的盘算,担心将来在议会上的力量会减弱,因此他们一直以来的行径都只为搞垮政改,并非帮助全港合资格选民争取一人一票选特首。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王国兴认为,8.31决定乃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决定,香港作为地方政府,“本港法院怎能人大推翻的决定?这并不符合基本法。”他认为,目前有人想尽办法、扭尽六壬,为的就是要在社会上挑拨离间,阻挠政改通过;而政府以8.31决定作为框架,订出政改方案,在这18个月时间以来努力争取市民支持,若反对派仍然执意否决,是不公义、不符合主流民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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