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坚
冷静客观地阅读特区政府公布的普选行政长官方案,会承认这是一个真普选方案:第一,香港不同政治派别和不同利益集团都有机会派代表成为行政长官参选人;第二,没有一个政治派别或利益集团有能力控制提名委员会提名产生行政长官候选人。
反对派政治团体所争取的是,他们的领袖人物成为行政长官候选人。这是将他们的领袖人物和他们区区数以百人计的小政治团体,等同他们所在的政治派别。何况,只要他们愿意推举本团体较隐蔽的人士,则完全可能成为行政长官参选人,也不无可能变成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委员会以120人至240人推荐作为行政长官参选人“入闸”的下限和上限,以“暗票”和不限制提名上限来产生行政长官候选人,这样的安排较有利于两大阵营分别偏向中间的政治人物。
“泛民”议员转舦言之尚早
近两年来,反对派要价太高,如果接受上述方案,不啻“投降”,所以,反对派立法会议员绝大多数难以转舦,只能寄望其中若干态度比较“温和”者。于是,4月22日政务司司长宣读《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咨询报告及方案》后,电视实况转播的镜头转向反对派立法会议员即时反应,汤家骅孤独的身影分外瞩目。翌日,平面媒体纷纷仔细描述那几位反对派议员在前一天退场时,未随大队离开立法会议事厅或者未同大队一起见传媒。
未来两个月,直至立法会三读表决行政长官普选方案,那几位被标籤为可能转舦的反对派议员将一直是媒体关注的一个重点,他们将承受常人难以想像的压力。然而弔诡的是,“如山”的压力不仅无助于促使他们中至少4人转?,反而会压迫得他们不得不纹丝不动。
香港媒体和社会应当把焦点投向一个根本问题:普选行政长官方案为什么必须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决定。特区政府主要官员深入社区,爱国爱港阵营发动大规模群众运动,是支持普选行政长官方案,更是夯实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4月22日所发表的是政改方案,接下来,特区政府将向立法会提交的是关于修订基本法附件一,即修订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议案,同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相一致,都不特指“2017年”。这意味着中央推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现普选的立场是坚定的,即使2017年无法落实普选行政长官,这一目标仍将争取早日实现。关键在于,香港市民(选民)对于普选必须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形成广泛共识。因此,媒体不应将注意力过多地投向若干被视为可能转舦的反对派议员。
未来两个月,面对特区政府和爱国爱港阵营“排山倒海”般的宣传攻势,反对派的处境将越来越局促。他们整体不会退也不能退也无法退,于是,他们会更激烈地抗争。激进反对派小团体会频繁地干扰和破坏特区政府主要官员深入社区,反对派整体将尽量动员舆论来抗衡特区政府和爱国爱港阵营的宣传攻势,双方摊牌气息会更浓。这不是指反对派在未来两个月有能力再次发动和组织类似于去年的“占领”行动,而是指本届政府管治会面对更大挑战、下任行政长官竞逐提前展开。
特区政府管治恐更困难
4月22日,叶刘淑仪称,特区政府制定的行政长官普选办法有利于“弱势群体”。4月24日,本港多家平面媒体报道,新民党将派人代替叶刘淑仪竞选2016年第六届立法会,以便后者部署竞逐2017年第五任行政长官。无论2017年以何种办法选举产生第五任行政长官,若干被视为“热门”人士已悄然开始“热身”。未来两个月,媒体既会关注那几位反对派议员谁可能临阵转舦,也会关注那几位下任行政长官人选谁有何举措。
与此同时,本届政府主要官员的精力将空前集中地投向政改宣传。他们的情绪会被激进反对派不停的干扰破坏所骚扰,也会随立法会审议有关议案的波折而起落。
无论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能否成事,在立法会表决修订基本法附件一的政府议案后,香港的管治将面对更大困难。无论反对派是集体捆绑否决普选抑或若干人转?而支持普选,反对派作为整体将会对本届政府施政展开更强烈阻抗。不同政治派别和不同利益集团将开始争夺2017年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委员会或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争夺会空前激烈。若干有志竞逐下任行政长官者将提前公开部署竞选,现任行政长官的支持力量会被分化。本届政府主要官员将开始考虑出路,或者打算加入下任行政长官竞逐,或者准备投靠某一位“新主”,或者部署退休,施政将更难汇聚力量。
总之,普选行政长官之争不仅关乎下任行政长官如何产生,而且关乎本届政府馀下任期如何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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