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邹平学重申,政改方案符合香港实况与民意/本报记者冯瀚林摄
大公网4月26日讯(记者 记者冯瀚林)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邹平学,昨日出席大中华青年在线主办的政改座谈会时表示,8.31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全国人大常委会也不存在改变或撤销决定的现实可能,而人大决定兼顾了中央与香港的根本利益,有利香港民主制度长远发展。他重申,现时政改方案符合香港实况、符合民意,反对民主、否决民主本身对促进民主毫无价值和意义。
对于人大8.31决定是否可以撤回,邹平学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其制定的法律、选举或决定的国家机关领导人选、通过的各种决定具有法律效力是毋庸置疑。他续说,从政治现实分析,对于一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的决定,很难想像会有五分一以上的代表同意召开临时大会,香港代表团或30名以上港区人大代表也不会同意提出撤销议案,过半数通过则更不可能。邹平学重申,当中央认为8.31决定是适当决定时,在中国宪政架构下,全国人大不可能改变和撤回决定,所以离开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决定追求普选注定是行不通。
促反对派顾及社会利益
邹平学又表示,实现2017年普选以后,只要形成共识,普选框架有优化空间,而反对派急于否决8.31决定,“实质是因为个人、小集团利益得不到满足,因为自己短期内无法成为领路人,就索性直接把香港民主发展之路堵死了。”他强调,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民主是正道,在法外求法、体制程式之外追求民主只会导致破坏民主的恶果。他希望,反对派能够考虑社会整体利益。
资深评论员周八骏表示,提委会最终要选出两至三名特首候选人,而相较于以往特首选举,今次行政长官候选人是一场无法预知结果的“竞选”,“那么,由数百万香港合资格选民从二至三名候选人中投票选出行政长官怎会不是真普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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