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香港回归祖国18年,香港在回归后政治、经济及社会各方面得以有所发展,有赖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成功落实。今年正值基本法颁布25周年,大公报由28日开始推出“基本法知多的”栏目,希望读者能够对这部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宪制性文件有更多的认识及了解。
《基本法》的由来
中英两国政府就香港主权回归问题,于1984年12月签署《中英联合声明》,确定香港于1997年移交主权,落实“一国两制”管治方针,而中方将编订宪制性文件,该文件于回归之后取代殖民地时期《英皇制诰》同《皇室训令》的地位,而这份宪制性文件便是《基本法》。
至于《基本法》起草的时间,是1985年。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立于1985年,开始起草工作,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则于同年年底成立,负责在香港徵求公众对基本法草案的意见。据了解,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员既有香港人,亦有内地人,而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的成员则全为香港人。
1988年4月,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公布首份草案,基本法咨询委员会随即进行为期五个月的咨询公众工作。第二份草案在1989年2月公布,咨询工作则在1989年10月结束。《基本法》于1990年4月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于1997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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