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昭:地沟油不用“过分担心”?

  台湾“强冠”事件引起社会对食用油安全的高度关注,特区政府决定同时採取行政与立法措施加强规管,最快于年底展开修例谘询。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在会见传媒时说,立法规管食用油会对业界造成影响,甚至增加营运成本,因此特区政府会在公众谘询前先听取业界意见,使新例执行上更切合需要。

  毫无疑问,在台湾“地沟油”已令几乎全港市民“中招”的情况下,食卫局决定立法、行政“双管齐下”,即一方面用行政手段实施一些认证和管制措施,如出入口的文件纪录以及採购供销都要有纪录,另方面同时开始准备立法,取向是正确的,一来立法需时,二来“地沟油”食坏人不能等,先以行政手段制裁之,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

  但是,市民大众的食用安全和身体健康,与所谓业界的“经营成本提高”,似乎不应相提并论,更不能放在同一个层次上来考虑。

  事实是,一旦立法管制,实施严格的发牌制度,生产食用猪油的工厂必须有符合标准的原材料、机器、加工设备和储存运输,其经营成本上升乃是理所当然之事;像目前元朗一带的工业用猪油生产厂房设施,以及部分食用油废油二次提炼的工厂厂房情况,其简陋、恶劣的程度是令人大吃一惊以至“不忍卒睹”的。日后这些工厂如果想领取生产可食用猪油或再炼油的牌照,当然要“不惜工本”重新更换一切机器设备才会符合发牌条件,这是毋庸多言的。

  因此,如果有关当局在此问题上,过多考虑业界的经营成本,那么,相对而言,市民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保障又该被置于一个什么位置上呢?难道市民和消费者要求百分百安全、卫生、可靠的猪油、食用油产品供应是过分的要求吗?

  同样,昨天有食安中心官员声称,根据台湾的检验结果,“地沟油”并不是那么有害、有毒,食用风险“不是太高”,市民无须“过分担心”……。这些话,听在市民耳朵里,能听得进去吗?
责任编辑:达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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