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昭:食用猪油厂必须领牌
2014-09-15 14:39:33|
来源:大公网|
本港食物安全中心昨日宣佈,由今日起,禁止所有由台湾“强冠”生产的猪油及其製成品进口及在本港境内供应,违例者最高罚款十万元及入狱十二个月。
与此同时,食安中心把本港曾经进口及使用“强冠”猪油及出售其製成品的店舖及食品名字公开,全长达三百多家,真是睇见都吓一大惊。三百多家店舖都有出售“地沟油”製成品,全港市民,没有“中招”的,恐怕已“所馀无几”。
眼前,由于事态确实太严重,台、港两地食安部门都已开始加紧执法及追究事件。台湾的“强冠”老闆“做戏咁做”,下跪叩头、当众饮油,七情上面。其人如果真的如此有良心,为何当日要把工业猪油当作食用猪油去害人?
同样,本港有关贸易公司“金宝运”,负责人亦已经因涉嫌伪造货物文件被警方拘捕,警方将循刑事途径处理。
正是“人同此心”,此次台、港两地执法部门,对“地沟油”事件一定要从严处理,才能平息民愤和以儆傚尤。市民大众对食品供应商、对食物安全,并无什么过严、过高的要求,他们唯一的要求只是把安全、卫生、能够吃和可以吃的东西放入口、吃下肚,而不是什么完美、高品质的过分要求。但仅就是这么一点起码的要求都得不到回应和保障,能不愤怒?
对此,本港食安中心表示,未来将会要求猪油生产商採用“认证”制度,而不是发牌制度。这是令人费解的。眼前事实是,全港原来根本没有一家有牌的食用猪油生产厂房,但却有报称食用猪油的“东西”出口,如此光靠“认证”制度又能起到什么作用?
为了切实保障全港市民的健康和利益,食安中心必须实施食用猪油厂的发牌制度,而且将之与工业猪油厂严格区分,不能同时兼营两样,前者的厂房设备、机器及卫生条件必须要以高标准来要求,务求禁绝一切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猪油有鱼目混珠的机会。
责任编辑:达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