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妇女基金会副会长 李嘉音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8月31日以170票全票通过《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订明在2017年起,行政长官选举可以透过普选产生。本人认为中央政府的决定来得非常及时,亦向外界发出极为清晰的结论,中央绝不会因为反对派提出的种种激烈抗争运动而退缩让步,一切按照基本法和有关法律的条文行事,这才是正本清源之道。正如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日前所言,人大决定具有“立牌指路”的作用。
然而,人大决定公布以来,反对派竟发起强烈反弹,声称决定不符合其所谓的国际标准,就是全面落闸,就是筛选,但试问世界上有哪一个国家的选举制度是没有“筛选”的呢?他们又批评候选人要取得提委会“过半数”才可“出闸”是“落闸方案”,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在人大会议上已经表明,行政长官候选人之所以要获得提委会过半数支持,是考虑候选人需要在不同界别中均获得一定的支持,有利于体现均衡参与原则,兼顾香港社会各阶层利益,而提委会作为一个机构整体行使权力,必须体现机构的集体意志。
佔中为达到少数人目的
反对派提出以“佔领中环”、不合作运动、罢课等行动,妄想以为这样做就会令中央让步,但观乎美国三年前发生的“佔领华尔街”事件,示威人士在纽约华尔街抗议多月,批评政府政策过分偏向大财团,但美国政府没有因此而屈服,试问在同样情况下,中央政府又怎会屈服于一个小小的“佔中”行动呢?“佔中”发起人和反对派之所以号召市民参与佔中行动,明显是想透过运动达到少数人的目的,将少数人的利益凌驾在香港市民的长远利益上。西方反中势力也在利用此来扰乱香港,为中国的和平崛起製造障碍。广大市民清楚地看到,“佔中”发起一年多来,虽未正式付诸实践,但已带来种种弊端:多个国际评级机构下调本港信贷评级、APEC财长会议取消在港举行、外国投资者大量流失,本地投资者徘徊观望。反对派声称“佔中”是为了香港的未来,但民主尚未进步,作为香港主心骨的经济已经受到严重影响,还有何未来可言?如此看来,若市民盲目误信反对派言论,除会被人利用成为政治牺牲者,也势必损害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治,损害广大香港居民和各国投资者的利益,对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只会百害而无一利。
务实讨论细节落实普选
如今,政改正处于关键的十字路口。由于改变行政长官普选办法要修改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长官梁振英要向立法会提交政改方案,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方可正式生效。现时手握二十七票的反对派议员中,已经有二十五人要挟要在立法会否决政改方案,但若果行政长官选举的具体办法不能通过法定程序,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便要沿用上一任的选举办法,继续一成不变、原地踏步,最大的输家不是中央,不是反对派,而是七百万香港市民。
既然人大常委会已经作出决定,本人认为社会各界应该在框架内争取最大利益,聚焦讨论如何组成提委会、扩大选民基础等具体问题,而非继续将光阴耗在不切实际和违反法律等问题上。只有抛开不切实际的幻想、空泛的口号,来脚踏实地讨论方案细节,才可保障香港利益,令五百多万名合资格选民,在2017年有机会走入票站,一人一票选出行政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