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上周四廉署派员到黎智英(右)位于何文田嘉道理道的大宅展开搜查,其后黎由律师陪同见记者\资料图片
大公网9月6日电 (记者 冼国强)壹传媒集团主席黎智英“政治黑金”事件又有新发展,有本港传媒报道税务局已正式向黎智英及曾收受其捐款的立法会议员及政界人士展开调查,包括有无人迂回收取捐款,有无人蓄意避税逃税,黎智英有否协助教唆他人瞒税等。加上早前廉政公署突击搜查黎智英和工党主席李卓人寓所,连同立法会下月就黑金事件展开调查,“政治黑金”的真相势必大白于天下。
有传媒昨日报道,曾于今年七月去信税务局举报黎智英政治捐款丑闻的“监察立法会议员诚信关注组”召集人余智荣日前收到税务局回覆,确认税务局已着手处理有关事情,但税务局于信中表明不会向举报者说明本局对该纳税人所采取的行动。余智荣又说,前日已再次去信廉署,近日也会陆续去信警方及立法会,要求全面调查黎智英及泛民立法会议员怀疑涉及的违法行为。报道指,税务局发言人表示,基于《税务条例》(第112章)第四条(即公事保密)的规定,税务局不能透露个别个案的资料。若接获有关税务的投诉,本局会依法处理。
网民爆料黎泵水占中
一名自称“壹传媒股民”的网民于7月爆料,指出黎智英原来是反对派策动“占中”的最大金主,过去三年向9个反对派组织及14名人士提供逾四千万元的政治黑金,图资助反中乱港,但其中不少声称捐给政党的款项,都是捐给政党代表个人,包括梁家杰、李卓人和梁国雄称分别代真普联、工党和社民连收取黎智英的捐款。
根据《税务条例》第二十四条,会社或相类似的机构的总收入一半或以上来自会员,即可获豁免缴交利得税。有会计师表示,若政党成员先以个人身份收取捐款,再转交政党,政党有可能因而免交利得税,或涉瞒税,最高可判监禁三年及被徵收少收税项三倍的罚款。
立法会下月展开调查
身为立法会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主席的民建联议员叶国谦早前表示,委员会定于10月6日再开会,跟进议员被指没有披露接受捐款的投诉,到时会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查,加上早前廉政公署突击搜查黎智英和工党主席李卓人寓所,以及税务局正式跟进调查,黎智英“政治黑金”事件的真相势必大白于天下。
廉署搜肥佬黎李卓人住所
廉政公署上周四先后到案件主角壹传媒集团主席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以及工党立法会议员李卓人的住所搜查,从李的住所带走部分银行户口资料。有法律界人士认为,选举舞弊行为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00000及监禁3年;如循公诉程序审讯,一经定罪,可处罚款$500000及监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