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9月5日讯 综合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在4日出版的《人民日报》评论版发表文章指出,香港少数人鼓吹的“公民提名”程序,实际上是早已被国际社会抛弃了的“海选”观念。
他强调,那种滥用民意的极端思想不仅会无端增加选举成本,使得民主选举程序过于复杂,甚至会成为民主政治正常运行的沉重负担,极为有害。
近期,香港一些反对派人士以谋求“真普选”为藉口,极力鼓动少数人与中央对抗。对此,莫纪宏在文中指出,现代民主政治理念认为,是不是“真普选”,关键要看选举是否符合普遍、平等、直接与间接相结合、秘密投票等重要原则;其中最核心的,是普遍性原则和平等性原则。只要一项选举制度的设计能够满足上述原则,同时让选举程序在阳光下运作,接受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就可以认定是“真普选”。
关于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一些反对派认为全国人大的决定(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没有民主空间”、为“假普选”提供了法律依据。
莫纪宏指出,这种认识在法理上站不住脚。认真阅读决定内容的人,不难发现中央的本意是要推动2017年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通过普选产生,而不是相反。决定对行政长官普选办法的原则性指引与现代民主选举的基本原则完全?合,从法理上来看,既有合法性,又有合理性。
决定对普选主要规定了四个核心要素:候选人由提名委员会按照民主程序产生;候选人应当有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人数为二至三名;香港合资格的选民享有平等的投票权;中央政府任命。
莫纪宏表示,第一和第四个要素强调的是合法性原则;其馀两个要素则体现了民主选举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在文章最后,莫纪宏说,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标准”,意味?各国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国情,设计相应的候选人制度,达到最大限度吸收民意的目的。全国人大依法确立的行政长官普选制度,正是现代民主选举制度的体现。
他指出,香港社会的少数人由于缺少民主理论的素养,只能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观念或者是完全错误的观念来蒙蔽选民,从而捞取一些廉价的政治资本。对于这些心怀叵测之人,社会各界都应当保持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