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提委会是典型民主形式

图:王磊表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香港迈向民主的重要一步/资料图片

  大公网9月4日讯(记者江哲)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全票通过关于香港特首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决定列明提名委员会按照民主程序提名2至3人作为特首候选人,每名候选人须获提委会过半数支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对大公报表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香港迈向民主的重要一步。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和权威性,应该得到尊重和维护。他表示,反对派仍有机会在下轮政改咨询中合理、合法地发表意见,不必採取“佔中”等过激手段。

  “如果香港能够在决定方案的框架下实现2017年一人一票的特首普选,即是向民主迈出了一大步”,王磊说。决定出炉后,反对派指候选人过半数“出闸”门槛过高,对此王磊指出,候选人获得过半数支持是民主程序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具体体现。“在国内外的选举法和选举制度中,参选人必须获得过半数的支持是通行做法”,他强调,过半数“出闸”不能算高门槛,提委会实际上是非常典型的民主形式。

  反对派可合理合法表诉求

  王磊续指,特首候选人不宜过多,2至3人既与大多数国家行政官员候选人数一致,也符合97年回归至今香港选举特首的实践。如果候选人过多,选票分散后可能要重新安排选举,“既浪费纳税人的钱,又降低了选举效率”。

  23名反对派议员扬言将在立法会投票时否决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方案,对此王磊表示,人大常委会决定只是对未来香港特首选举做出框架性规定,如提委会提名、过半数“出闸”、特首必须爱国爱港等关键性内容。“这是‘政改五步曲’中的第二步,程序仍未走完,反对派大可在下一步特区政府咨询中合法、合理地表达诉求。”

  “提委会四大界别如何构成?组别人员如何产生?中央如何任命?投票方式和入选资格如何确定?”王磊指出,在第二阶段政改咨询期间,这些具体程序内容仍有讨论空间,包括反对派在内的社会各界皆有机会表达意见,“没有必要採用‘佔中’等损害香港社会秩序、经济发展和法治社会形象的过激手段”。

  王磊还称,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并不是终极方案,随?香港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普选方案可以进一步进行修改。

  王磊指出,如果反对派议员执意投反对票,香港就会失去一次朝?民主发展的大好时机,反对派将承担歷史责任。下一步,普选之路还是应该严格按照基本法规定、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政改五步曲”一步一步地走,合理合法地进行探讨。

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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