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李飞昨日晚上11时许抵港会见记者/有线电视截图
大公网9月1日讯 记者朱晋科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香港政改的决定指出,行政长官候选人须获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支持,候选人数目二至三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昨日解释,提名委员会是专门提名的机构,要过半数才能形成集体的意志,而候选人不能过多过滥,以保证制度的有效性。李飞于昨日晚上11时许抵港,今日将出席两场简介会,并会见传媒详细解释决定内容。
李飞昨晚抵港时表示,今次是应特区政府邀请,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和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冯巍来港向各界人士介绍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的内容。李飞又指出,社会各方关心香港政改,特别是关于普选的问题,希望透过今次的机会,让各界对人大常委的决定有更深的理解。他又期望今次的会面能够做到“多沟通、多理解”。
李飞昨日在全国人大办公厅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明确了行政长官候选人的人数是两至三人,这些候选人需要获得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的支持,这根据提名委员会的功能和性质来确定的。他重申,1990年制定基本法时,对于行政长官普选採取什么方式、怎么提名,有很多种方案,如公民提名、政党提名、议员提名,经过反覆地咨询讨论,最后确定行政长官的普选是要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照民主程序来提名。
李飞强调提委会是一个专门提名机构,并非当中少数人联名就可以提出候选人,它要体现这个机构的集体意志,最普通的做法就是少数服从多数。
至于为何确定两至三名候选人,李飞解释,第一、是为了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候选人不能过多、过滥,否则制度失去效能,并增加选举的复杂性和选举成本。第二,香港围绕行政长官提名的候选人人数,经过了多次咨询,多数的意见都认为二至四人比较合适,“二至四人就包括二至三人在内”;第三,根据香港过去几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实践,几乎是二至三人选举,有一个客观的社会条件。第四,广大的选民能更集中地了解候选人的政纲、他的政绩、他的治理能力。
独家解读:一图看懂普选框架
各方表态:
梁振英:尽快启动次轮咨询 明年提具体方案
范太:普选第一步须走稳 本地立法尚存探讨空间
叶刘淑仪:中央为港政改“开闸”推港政制发展
独家评论:
大公社评:港人欢迎人大“决定” 依法普选框架明确
指点香江:人大决定有利香港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