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与“佔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会面,引起了各方的纷纷议论。总体而言,公众的点评是“褒少贬多”,甚至是“有贬无褒”。其中关键,就在“佔中三子”自以为是“民主”化身,是普选“国际标准”(其实,国际上并无普选统一标准这回事)代言人,佔据了道德高地,足以“天下无敌”,可以坚持己见,可以蛮横无理,全无商量、妥协馀地。试问,这样的会面、谈判,有可能获得好的共识或皆大欢喜的结果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放弃“佔中”符主流民意
的确,林郑与“佔中三子”的这次会面,可议之处颇多。本文试从不同角度对之稍作分析点评。
首先,气度。双方会面结束后,林郑司长先出来见记者,她形容会面气氛“平和友善”,可见司长表现出大度、包容,的确是“宰相肚里可撑船”,就算明知对方是“来者不善”的“敌手”,也给以尊重。反观“佔中三子”,一出来就由戴耀廷发言表示“失望”,说会议“无建设性”云云。两相比较,双方的气度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看戴耀廷面对记者悻悻然、恨恨然的样子,若非记者都是文化人,以及他自己的“副教授”衔头,有可能此人要口吐“三字经”。
要拆穿“佔中三子”的“西洋镜”可说非常简单:美国的普选,英国的普选,是否百分百相同?又是否符合“佔中”一派的所谓“国际标准”?“佔中三子”表示,“政改不符国际标准即发动‘佔中’”,是不是对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的威胁、威吓及威逼?戴耀廷等三人,应去照照镜子,然后对著镜中人问一声:你是谁?
这里要插几句题外话:美国对中国也诸多批评,例如最近就有个报告指摘中国“没有宗教信仰自由”。这里姑且勿论这一指摘有多少可信度,但美国从来都不会威胁中国说,你再没有宗教信仰自由,我就派兵去攻打你。“佔中三子”居然“比美国还美国”,狂妄到以“佔中”胁迫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实在令人对之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狂妄之徒”?“思觉失调”?“神经不正常”?对于三名一再公开号召违法“佔中”及“公民抗命”的狂徒──有人指其有浓重的“匪气”,政府至今未採取法律行动,真的是宽宏大量。据此而言,谁能说香港没有民主?非也,非也。香港不是没有民主,而是太多民主,以至有人想宣扬和推动无政府主义。若多从这方面想想,实在是非常可怕!
其次,立场。可想而知,双方的立场、观点是“南辕北辙”背道而驰。林郑要求“佔中三子”放弃“佔中”,这一要求符合香港整体利益,这也正是主流民意和广大市民的心声。但是,“佔中三子”的回应却是“政改不符国际标准即发动‘佔中’”。其取态之“不可一世”实不难想见。前文已说明,普选并无统一的国际标准,否则,请“佔中三子”拿出联合国或任何其他国际组织的相关文件来公示,以兹证明“国际标准”云云不是“佔中”一派自定的“标准”。
政府诚意推动普选
其三,身份。“佔中三子”以何种资格、凭什么身份,成为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的座上宾,还要与之进行“谈判”?这是一个许多市民包括一些学者和时事评论员都想问一问的问题。论职业身份,可以说“佔中三子”是副教授、讲师及牧师。论政治身份,他们跟你我一样是普通公民。他们不是民意代表,不是立法会议员或区议员,他们也不是政党代表或党魁,“佔中”一派至今也谈不上是什么政党或政团。总之,他们什么都不是,只是“佔中发起人”这个名堂。如此而已,岂有他哉?以“佔中发起人”的身份,而能与政务司司长当面直接“谈判”,这一方面说明政府的大气,确有诚意消弭、解决“佔中”这个可能发生的问题。这显示政府有意为大众办实事、办好事,理当一贊。另一方面,对“佔中三子”而言,有高规格礼遇,已是风头十足,应该见好就收。“大丈夫当知所进退”,未知戴耀廷等三人以为然否?
其四,民意。“沉默大多数”透过“保普选反佔中籤名运动”作了表态,有百万人签名表示“反佔中”,比“佔中”一派的所谓“全民公投”多出几十万,这让“佔中三子”感到十分“没面”兼“没瘾”,戴耀廷因而气急败坏说籤名运动是“东施效颦”,又因“佔中公投”人数少而不同意“少数服从多数”这一民主最高原则。倘以俗语形容,这若不是“输打赢要”还能是什么?
在与林郑会面后,“佔中三子”不但不领情,坚拒放弃“佔中”,戴耀廷更强硬表态:政改方案“不能真正令市民有真普选,佔中就必然出现”。这样的态度,能符合签名运动所显示的主流民意吗?百万人“反佔中”,“佔中三子”能视而不见“当佢透明”吗?林郑的会见,说明政府已是仁至义尽。现在处于行将“摊牌”的时刻,“佔中三子”和“佔中”一派,回头是岸!
- 繁体
- 相关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