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社会系周永新教授应特区政府之邀,就本港是否推行“全民退休保障”计划进行研究,报告书将于七月初发表。
而在报告书发表前,周永新教授日前已透露了一些初步想法,包括“计划”名称不叫“全民退休保障”,因为可能会和“强积金”计划混淆,建议名之为“长者老年金”之类;而具体领取资格只规定年龄在六十五岁或以上,无须资产审查,每月金额高于现行“生果金”或“长者生活津贴”的二千二百元,约在三千至四千元之间。
日前“长毛”和陈伟业、陈志全三人在立法会“拉布”,要政府先推行“全民退休保障”和每人派一万元,否则就不让财政预算案通过,完全无视事情未经社会讨论,更完全没有正视“全民退休保障”必然引起的重大争议,可见他们的“拉布”的确只是为“拉”而“拉”,完全没有任何正面作用,只是阻挠政府施政和祸及市民福祉而已。
事实是,就周永新教授透露的初步资料而言,设立“全民老年金”之议,在现阶段的港人社会,应该确实是有其必要,但在具体推行办法和细则上,则看来可供争议之处仍不少。
其中,比如说“老年金”的金额,定在三千至四千元之间,这比眼前的“生果金”和“长津”已多了将近一半,但对一位再无其他收入或资产的长者而言,“老年金”仍未能令其过上比较安定的生活,领取“长者综援”的人数未必会因此降低,处在“综援”线外的老人可能仍然生活困难。
另一方面,正如周永新教授所言,钱从何来?按“老年金”的设想,“综援”未必减少,“长津”和“生果金”却一加近半,整条“数”是相当“襟计”的,而未来十年、二十年,本港长者人数将会大幅增加,这条数就更加“襟计”了。尊重长者、惠及老人,是全社会责任,但福利开支也必须从整体经济增长和社会承担能力著眼,要有持久能力,才能长远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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