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爱港力成员到“商讨日”三个会场示威,批评“占中”违法,强调普选必须按照基本法 记者林少权摄
大公网5月7日讯(记者 龚学鸣)反对派一直声称普选不得设“筛选”,但昨日却经“占领中环商讨日三”这一漏洞百出的平台,由2000多名“自己友”从15个政改方案中“筛选”出三个政改方案,三方案全部包括明显违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元素。本港各界直斥“占中商讨日”是“假民主”、“双重标准”,筛走多个温和方案,任由“自己友”选出违法方案,企图绑架民意。各界忧虑“占中”此举会令激进势力独大,恐普选进程因少数极端势力受阻。
“占中商讨日三”昨日在本港五个地点举行,本报记者发现,“商讨日三”投票程序漏洞百出。“占中”发起人之一戴耀廷多次称,须先分组进行商讨,然后所有签署意向书的参加者,方被允许于下午五点十五分投票。
商讨日最终筛出三个所谓得票最多的方案,分别为“学界方案”、“人民力量方案”和“真普联方案”。
反对派粗口横飞场面乱
然而,昨日多位“调理农务兰花系”及由人民力量执委谭得志(快必)牵头成立的“夹实占中,坚搞普选”成员,未进场已经叫嚷要“优先投票”,拒绝参与“商讨日三”。“占中”的工作人员称,所谓的“优先投票”是允许曾参与“商讨日一”或“商讨日二”,并且即场签署意向书的人士在指定投票时间前投票,若“兰花系”和“夹实占中”成员未曾参与过“占中商讨日”,便不可进行“优先投票”。有关规定引起“兰花系”成员不满,更大声以粗口问候工作人员,场面一度极其混乱。最终“占中”同意让约50名来自上述两个组织的成员,在签署意向书后率先投票。
戴耀廷避答投票可信性
对于是否有相关投票机制证实“优先投票”的参加者已参与“商讨日一”或“商讨日二”,戴耀廷并无正面回应,仅改口称“内部决定”“商讨日”非必须,“如果有参加者觉得自己已经清楚,唔使商讨,咪由佢投啰”。戴耀廷又声称,“占中”有“酌情权”决定是否允许参与者投票,“酌情权的意思就是我们相信他,他说参与过商讨日一、二,我?咪信佢啰。”至于所谓“优先投票”的混乱会否影响投票结果的可信性,戴耀廷避而不答,仅诡辩称,“占中”是民间团体,只想凝聚民意。当被问及为何无大学保安组到场维持秩序时,他死撑说“混乱但无造成暴力,我认为我们好顺畅”,一面将场面混乱的责任推卸给中大学生会。
曾钰成:方案违基本法
对于“占中”筛出三个方案,并称会经下月22日“全民投票”选出“终极方案”,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表示,政改的基本原则是方案一定要符合基本法,如果一个方案明显是不符合基本法,无论提出的人有多热切的希望,有关方案在法律上都没有可能获接受。
全国港澳研究会成员、科技大学经济系系主任雷鼎鸣直言,所谓“商讨日”是“搵笨”,从学术角度来看,“商讨日”非常“荒唐”,因为只有签署了“占中意向书”的人才被允许投票,已经包含了偏见,其投票结果只反应某种意见,根本无代表性,只能“娱乐自己”。雷鼎鸣指出,“商讨日”不是“学术讨论”,亦不能起到“造势”的效果。他认为,戴耀廷等自诩凝聚民意的言论,只会为市民所“诟病”,强调“对自己有信心的人,不会想代表其他人。”他亦表示,“佔中”行动企图令政改偏向某一边,包括所谓的“优先投票”,得出的方案明显是与基本法的规定“对着干”,将不利于落实普选。
属“自己友”小圈子选举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立法会金融界议员吴亮星批评,反对派搞“占中商讨日”投票,正正是“小圈子选举”,因为投票者都是“自己友”,结果绝无代表性和公信力。他又批评,反对派为了政治目的而製造声音,绑架民意,背离落实普选的法律基础,若继续执迷不悟,只会成为阻碍香港民主进程的歷史罪人。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新界社团联会理事长陈勇直指,“占中商讨日”投票是“反民主的示范”,参加者都是签订意向书的“自己友”,根本不能代表民意,而且最终供市民投票选择的方案,都是反对派的方案,并非坊间所有方案,结果毫无代表性。他批评,声称争取民主的反对派“宽己严人”,违背民主原则,毫无民主精神可言。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鑑林表示,“佔中商讨日”投票是经过“占中”支持者筛选出三个方案,根本不能真正代表市民的意向。他又指出,“占中商讨日”本身是闹剧一场,而“占中”三人组打算以“投票”的方式合理化“占中”的暴力及违法行为,更是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