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将资助不论规模大小的私营公司进行研发,每个项目的资助上限由600万元增至1000万元。
获资助公司须承担至少一半的支出,并可拥有项目的知识产权。
另一项新措施是扩大基金资助范围至开发和系统整合工程、工业设计、符合性测试和临牀测试等,以发挥本地工业技术优势,加强对下游研发和商品化工作的支持。
政府期望有关措施可刺激本地公司研发投资,并吸引海外公司来港设立研发部门。
计划将资助不论规模大小的私营公司进行研发,每个项目的资助上限由600万元增至1000万元。
获资助公司须承担至少一半的支出,并可拥有项目的知识产权。
另一项新措施是扩大基金资助范围至开发和系统整合工程、工业设计、符合性测试和临牀测试等,以发挥本地工业技术优势,加强对下游研发和商品化工作的支持。
政府期望有关措施可刺激本地公司研发投资,并吸引海外公司来港设立研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