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的条例,俗称遏抑楼市的“双辣招”,早在2012年10目底推出,但相关法例一直未通过。双辣招包括就额外印花税加辣,调高税率,还将实施年期,由原来的24个月延长至36个月。同时,新增买家印花税,所有非本地买家,或以公司名义买入物业的,都要缴交百分之15的新税。
虽然相关法例未通过,但由于措施有追溯力,政府公布翌日买楼的,立刻受辣招影响。
政府在审议期间,就条例提出修订,如原本未成年香港永久居民透过监护人买楼,可以免交买家印花税,但政府提出取消这项豁免,并获立法会通过。过去用这个方式免税买楼的未成年人,就要向政府补交税款。
大约48亿的买家印花税和额外印花税仍然寄存在律师楼。法例获得通过,政府才会向律师楼徵收;若未能通过,买家可以问律师取回。
政府在13年2月再加辣,延伸至非住宅物业市场,除首次置业,或换楼香港市民可获豁免,购入200万以上物业,印花税全部双倍。落实这措施的条例,立法会仍未完成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