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内务委员会昨日讨论应否用特权法调查李慧玲事件,毛孟静质疑政府是因为担心李慧玲会在电台发起支持“佔领中环”运动,所以向商台施压解僱李慧玲。陈伟业则指,今次事件比当年钟庭耀被干预学术自由更严重。
但建制派纷纷反驳其论调,工联会黄国健认为,今次事件不过是机构内部人事纠纷,李慧玲只是因为不忿被炒,才把事件拉上新闻自由层次,“把自己包装成为新闻自由牺牲的烈士”。金融界议员吴亮星表示,若公司人事变动都要运用特权法,显示出香港变得愈来愈政治化。经民联卢伟国亦质疑,“现在是讨论城中名嘴的职业保障,还是新闻自由的保障?”认为香港没有因为李慧玲被解僱而有新闻不能发表。
民建联陈鑑林指出,现在是反对派自製白色恐怖,形容反对派“大状上身,未审先判”。自由党田北俊则认为商台作为持牌广播机构,认同事件应该调查,但就建议由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处理。动议最终以26票贊成,37票反对下被否决。
会议期间亦发生一段小插曲,民建联黄定光发言时表示,之前不知道李慧玲是谁,形容她是“小爬虫”,不值得为她浪费立法会资源。民主党何俊仁则称黄定光不知李慧玲是谁是“低知识”,引起黄定光不满,要求何俊仁收回言论,但何俊仁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