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香港在线 > 香港政情 > 正文

热闻

  • 图片

特权法查电台主持李慧玲事件被否决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否决运用权力及特权法,调查商台解僱节目主持李慧玲一事。动议由反对派公民党毛孟静和人民力量陈伟业提出,把事件无限放大至新闻自由层次。不过建制派议员则强烈反对,认为事件只是一般商业机构人事变动,反对派是“无限上纲”。
  【大公报讯】记者陈达坚报道: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否决运用权力及特权法,调查商台解僱节目主持李慧玲一事。动议由反对派公民党毛孟静和人民力量陈伟业提出,把事件无限放大至新闻自由层次。不过建制派议员则强烈反对,认为事件只是一般商业机构人事变动,反对派是“无限上纲”。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昨日讨论应否用特权法调查李慧玲事件,毛孟静质疑政府是因为担心李慧玲会在电台发起支持“佔领中环”运动,所以向商台施压解僱李慧玲。陈伟业则指,今次事件比当年钟庭耀被干预学术自由更严重。

  但建制派纷纷反驳其论调,工联会黄国健认为,今次事件不过是机构内部人事纠纷,李慧玲只是因为不忿被炒,才把事件拉上新闻自由层次,“把自己包装成为新闻自由牺牲的烈士”。金融界议员吴亮星表示,若公司人事变动都要运用特权法,显示出香港变得愈来愈政治化。经民联卢伟国亦质疑,“现在是讨论城中名嘴的职业保障,还是新闻自由的保障?”认为香港没有因为李慧玲被解僱而有新闻不能发表。

  民建联陈鑑林指出,现在是反对派自製白色恐怖,形容反对派“大状上身,未审先判”。自由党田北俊则认为商台作为持牌广播机构,认同事件应该调查,但就建议由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处理。动议最终以26票贊成,37票反对下被否决。

  会议期间亦发生一段小插曲,民建联黄定光发言时表示,之前不知道李慧玲是谁,形容她是“小爬虫”,不值得为她浪费立法会资源。民主党何俊仁则称黄定光不知李慧玲是谁是“低知识”,引起黄定光不满,要求何俊仁收回言论,但何俊仁拒绝。

  • 责任编辑:书丹

人参与 条评论

标签: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