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吴良好认为,律政司司长早前的文章清晰指出“公民提名”及“政党提名”违反《基本法》
大公网2月3日讯 记者吴维思报道: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日前首次撰文,以法律原则明确反驳“公民提名”及“政党提名”不符合《基本法》之处。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香港福建社团联会主席吴良好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袁国强清晰剖析并指出“公民提名”及“政党提名”违反《基本法》的地方,有助澄清是非,以正视听。
吴良好表示,香港政制发展必须依照《基本法》和人大有关决定进行,不可偏离既定原则。基本法第四十五(二)条已明确规定:“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清楚指出提名委员会拥有实质提名权,强调任何绕过提委会削弱其他实质提名权的提名程序,都可能被认为是不符合《基本法》。所谓“无规矩不能成方圆”,做任何事都得讲规矩,不可任意妄为,否则天下不得安宁。
吴良好又说,香港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闽籍乡亲都希望香港明天更美好,希望2017年普选特区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讨论,和平、理性进行,集社会各界智慧,达成最后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