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方安生昨日偕同公民党主席余若薇,推出一份名为“解‘毒’政改咨询文件”的意见小册,当中列举了种种所谓的证据,欲证明政府的咨询文件“瞒骗香港人”、“不给香港真普选”。陈方安生此举的意图其实十分明显,无非是要为不符基本法规定的“公民提名”鸣锣开道,为正在积极为特首选举热身的余若薇护航。然而,文件避重就轻,在不断强调“国际标准”的同时,竟然绝口不提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事实上,陈方安生及其“香港2020”在做的不是“解毒”,恰恰相反,是在“制毒”意图破坏政改咨询的顺利推进。
只字不提全国人大宪制决定
必须同意,香港是一个自由社会,任何人都可以在合法情况下自由表达意见。陈方安生作为一名退休高官,又是一个政治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在当前政改咨询开展之后,她完全有权利去发表她的个人看法。然而,发表意见的前提应当是尊重事实,以“澄清”之名去行“误导”之实,不仅增加不了其说服力,反而只会损害了自己的公信力。
“解‘毒’政改咨询文件”(下称“毒文”)罗列了三大证据,当中最为强调的一点是,政府的咨询文件并没有像2007年咨询文件一样,列出“国际标准”的原则与细节。然而,讽刺的是,在强调“国际标准”的同时,陈方安生及余若薇不论是在小册子还是记者会上的发言,竟只字不提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制决定。如果按陈太的逻辑,文件不提“国际标准”就是“假咨询”,那么陈的“毒文”不提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又是什么样的“虚假陈述”?
依法落实普选是香港市民的共识,尽管对如何达至目标有分歧,然而,这种故意否定香港普选宪制性权力来源的做法,只会将普选带向一条无法确定的方向。没有《基本法》的规定,香港何来普选?没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香港普选的权力来源自何处?
无需否认,此次政改咨询文件并没有列出任何“国际标准”,但必须要澄清的是,2007年的政府咨询文件虽然有提及“国际标准”,但当中列明的内容却是:“1994年联合国出版的《人权与选举:选举的法律、技术和人权手册》订明:‘联合国在选举方面提供协助,并非旨在将任何一个已有的政治模式强加于任何地方。相反,这是基于我们认同没有一套政治制度或选举方法适合所有人和所有国家。’”
“没有一套政治制度或选举方法适合所有人和所有国家”,不是说得清清楚楚吗?如果这就是陈方安生希望此次政改咨询报告要列入的内容,那么,政改专责小组大可考虑列入,但列入之后所有普选的参照,毫无疑问必然是《基本法》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这是“毒文”无法改变的事实。
显而易见,陈方安生及其“毒文”针对政改咨询报告所列的“证据”,目的并非要的推动政改咨询的展开,恰恰相反,她意图通过这种混淆视听的方式与文件,去误导反对派支持者、误导公众,为其违宪的“公民提名”鸣锣开道。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访港,与香港各界人士会面时全面澄清了政改的原则性问题,当中强调的依法落实普选原则,获得市民的普遍认同,这一局面令反对派陷入极其被动的局面,因为公众对基本法的认同远远大于所谓的“国际标准”,反对派的“阵地”逐渐失去,面临无险可守的境地。今年一月一日的元旦游行结果,是最好的证明。因此,反对派及其幕后的政治势力将仍有剩余利用价值的陈方安生推出,以达到误导公众、夺回舆论阵地的目的。
为余若薇参选做热身
陈方安生推出这份“毒文”完全在意料之中,但令人稍感意外的是,公民党主席余若薇竟然中途加入,成为这份“毒文”的共同发起人。余若薇不是有公民党的平台吗,何以要变换平台?如果回顾余若薇的成长史,那么她今天的举动其实并不奇怪。
实际上,在幕后操纵陈方安生与余若薇的都是同一批人,而余若薇又是反对派极力欲推出的特首候选人,她必须保持一定的公众关注热度,但碍于公民党主席的身份,任何她提出的方案与意见,都会被冠以公民党立场,这并不利于她灵活开展特首选举的热身活动。但“香港2020”则为她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平台去让她达到两个目的:一、测试公众反应;二、为日后公民党的政改方案与立场提供转圜余地。
昨日记者会上,余若薇的一些发言,其实并没有“讲得太绝”,包括“公民提名”是否必须、提名委员会是否违反“国际标准”等问题,她都含糊带过。因为她明白,如果讲得太过,无异于推翻政改方案,2017年普选将功亏一篑,那么她的特首之梦也会成为泡影。故在批评、质疑政改咨询文件的同时,必须留有余地。如果真的无心去选,那么,她对政改咨询文件的批评,断不会如此“斯文”,因为她是在试探外界的反应。
陈方安生常以39年公务生涯的“政坛元老”自居,但熟悉香港政治的人都会明白,她当年突然离开特区政府,又突然参加“七一”游行、突然参选立法会,背后都是受“高人”指点。同样,她去年成立“香港2020”,同样有?深沉的政治目的。她可以不顾事实,故意否定全国人大常委的宪制性决定,目的无非是要为违宪的“公民提名”鸣锣开道,也是为余若薇选特首热身做好铺垫。但这种做法一如其“毒文”的说法,她不是在“解毒”,恰恰相反是在“制毒”,为政制发展制造不必要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