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公投”与三年前的“五区公投”有着同样的恶劣本质,更有着同样的“死穴”:只要公众杯葛,光靠反对派的支持者,是无法改变香港七百万市民整体的意志。对于2014年两次的“占中公投”,只要不上当、不参与、不理会,它最终也会像“五区公投”一样自我消亡。
“占领中环”与反对派政客合作,将于元旦游行期间举行所谓的“全民公投”。对于眼下的反对派来说,发动一切可能的力量去获得对抗中央的最大筹码,是他们首要目的。然而,“占中公投”与三年前的“五区公投”有着同样的恶劣本质,更有着同样的“死穴”:只要公众杯葛,光靠反对派的支持者,是无法改变香港七百万市民整体的意志。因此,对于2014年两次的“占中公投”,只要不上当、不参与、不理会,它最终也会像“五区公投”一样自我消亡。
人数越少 反对派就越被动
当然,对于任何示威游行的民意,政府都必须重视。倘若有数以万计或十万计的人出来表达意见,当局更没有理由轻视。但必须分清楚的是“真正民意”与“政治操作”的区别。香港的整体民意其实已经十分清楚,尤其对反对派以违法去达到政治目的的行为。显而易见,反对派发动这次“占中公投”目的并非是“表达民意”,而是在以“公民行动”的名义,重新集结支持者,去为一场集体的违法行动制造必要的“违法授权”。
由所公布的三个“公投”问题:一、行政长官提名委员会的代表性应予提升;二、行政长官的提名程序不应设筛选机制;三、行政长官的提名程序应包括公民提名元素;从中便能发现,此次行动不论是叫“公投”也好、叫“全民投票”也好,其出发点是要为违反《基本法》及人大常委会规定的主张,得到支持者的认可与“授权”,而这种做法与三年前的“五区公投”何其相似。
2010年,反对派为求破坏政制发展讨论,喊出“2012年普选”的政治口号,但其主张明显违反宪制性文件规定,为求获得必要的“民意授权”去违反“宪法”规定,反对派发动了“五区总辞、全民起义、变相公投”的行动。尽管拥有诸如余若薇、陈淑庄这类政治明星参与,同时也获得了美英政治势力全力以赴的支持,但在公众的全面杯葛之下,最终仅获得百分之十七的投票率,创了史上最低的结果。
这种结果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反对派根本无法得到足够的民意支持。试问,如果像反对派所说,百分之十七的五十万市民投票便能足够代表民意,那么,何以最终反对派的主张被市民唾弃?如果反对派称数十万名合资格的选民投票,就足以代表全港民意的话,何以最终的主流政改方案却又与他们背道而驰?这种结果正正说明了,反对派倾其全力发动所有可以发动的力量,但根本无法改变香港的整体民意。
时间过了三年,反对派尽管变了方法,但本质依然是相同的。或许是吸取了当年“五区公投”的教训,他们换了一种方式去批量“制造民意”。“五区公投”不是需要合资格的十八岁以上选民参加吗?那么此次就以港大民调作为媒介,通过极其可笑的手机 Apps程式去进行所谓的“全民投票”,如此一来,就可令参与者大增。
若操作顺利的话,此次“占中公投”的参与人数次数,或者能与“五区公投”相提并论,甚至在“有心人”帮助下,手机投票人数或会超过2010年的补选。
越走极端 占中就越失民心
实际上,去年的特首选举中,反对派就使用过同样方法,于2012年3月23日举行了“民间全民投票”,根据港大钟庭耀的说法是,总投票人数为222,990人,其中85,154人于票站投票,66,005人于网上投票及71,831人透过智能手机应用程式投票。即便如此,钟庭耀在反对派授意下的“投票”,支持何俊仁的,支持度只有两成人。换句话说,如果那些不支持何俊仁的“网友”不投票的话,整场“全民投票”将会落得一个极其可笑的结果。
同样道理,不论是2010年的“五区公投”、2012年的“全民投票”,还是2014年的“占中公投”,只要建制派支持者不上当、不参与、不理会,反对派只能在自己“小圈子”内玩游戏,不可能形成有效的舆论攻势与政治压力,最终也会“自讨无趣”,自我消亡。即便戴耀廷等人在2014年底再次发动“占中公投”,也按计划启动“占领中环”行动,但由于无法获得足够的民意支持,最终只会变成反对派内部的恶性循环:越是推动“占中”,就越与民心背道而驰。
关键一点在于,必须认清:“占中公投”是一场政治操作,无关民意表达。如果“接招”,建制派支持者也参与“占中公投”,即便最后出现的结果有利于特区政府,但最后却会无形中“着了道”,令反对派的筹码不断增加。
作者为资深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