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卢瑞安
早于2010年政改之时,公民党和社民连便曾合谋推出所谓的“五区公投运动”,当时港澳办与中联办等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都先后明确予以否定。国务院港澳办严正指出,香港《基本法》没有规定“公投”制度,亦无权创制“公投”制度,这种公然挑战《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行为只会损害香港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中联办随后亦强调,所谓的“五区公投运动”在公布之后,遭到香港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对和批评,这种不符合《基本法》规定、影响香港社会稳定的行为,不会得到广大香港市民的认同。
2010年1月15日,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表示,对香港有个别组织推动所谓“五区公投运动”严重关注。发言人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没有规定“公投”制度,而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亦无权创制“公投”制度。一些人蓄意推动所谓“五区公投运动”,公然挑战《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只会引发争议,损害香港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相信这是香港公众所不愿见到的。
中联办有关负责人亦强调,在香港以任何形式对未来的政制发展问题进行所谓“公投”活动,都是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不相符的,不利于香港政治体制在《基本法》的框架内循序渐进向前发展,不利于香港社会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而所谓的“五区公投运动”公布之后,遭到香港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对和批评,这种不符合《基本法》规定、影响香港社会稳定的行为,不会得到广大香港市民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