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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国强:政改建议不可绕过提委会

  【记者冯瀚林报道】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昨日出席电视节目后重申,留意到坊间用“公民提名”作名称的建议,有些方案的细节已有不同。最终要看这些建议的细节是否削弱或绕过提委会的实质提名权,是否符合《基本法》。此外,他在节目中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所说将民主程序分为两个步骤只是比喻,政府正聆听各方意见。他重申,提委会的组成不是单纯看人数,还要看各界别是否均衡参与。

  袁国强暂不评论具体方案

  坊间现时讨论的一些政改建议包含“公民提名”,袁国强表示,政府现阶段不会就具体方案作评论。不过,他留意到现在提到“公民提名”的不同建议中,有些细节上的不同,从性质上已变成公民推荐,并承认提委会的提名权,但具体上还要看建议内容和细节,才能判定是否符合《基本法》。此外,他又说,公民推荐还要考虑实际情况的操作,选民的确认程序如何落实等。他强调,若任何建议削弱或绕过提委会的实质提名权,便有机会违反《基本法》的设计。

  袁国强表示,李飞早前所说民主程序有两个步骤只是比喻,不论是两个步骤还是更多步骤,政府也乐意聆听,最重要是符合45条中的民主程序去提名。他重申,若要体现民主程序,要看整体程序而非抽取个别程序。

  提及所谓的“筛选”候选人问题,袁国强重申,无论任何过程都要一些条件,国际上和其他地方上都有一定条件,最症结的问题是这些条件是否合理,被提名权、被选举权和市民日后选举的权利有不合理的限制。

  至于提委会是否有所谓的“僭建”问题,袁国强强调,选委会和提委会在本质上和程序上有很基本的分别,现在的选委会可以用成员身份去提名,提名后亦有选举权,职能、权力和性质和日后的提委会不同。最大的分别就是,第一,参选人是由提委会提名,而非选委会的个人成员提名。第二,提委会只有提名权而没有选举权。至于提委会人数组成,袁国强说,不是单纯考虑人数,还要考虑均衡参与,现阶段没有说人数不可增加。

  对于反对派一直声称普选要符合所谓国际标准云云,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局长刘江华昨日出席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时强调,国际公约亦规定,每个国家制定选举制度,都要根据当地经济、历史和文化状况,而香港有《基本法》,政改亦必须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解释。

  • 责任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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