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陈弘毅(左)表示,任何普选方案都要重视提委会实质提名权/杜汉生摄
大公网12月15日讯 记者朱晋科报道:《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昨日表示,任何普选特首的方案都要重视提名委员会的实质提名权,大家应进一步讨论提委会行使实质提名权的民主程序是什么。香港大学政治及公共行政学系教授陈祖为表示,低门槛的提名及一人一票基本上已属普选,公民提名并非必要。
民主党早前提出“三轨”方案,建议参选人经政党、公民提名或提名委员会任何一轨获得提名后,提名委员会就必须“确认”候选人资格。而佔领中环发起人戴耀廷日前亦提出四个公民提名方案,强调只要获公民提名的参选人,最后仍须经过提名委员会“确认”成为正式候选人,便不违反《基本法》。
陈弘毅昨日举行《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民主宪政》的新书发布会时,未有正面回应上述方案是否违反《基本法》,只强调任何方案都要重视提委会的实质提名权,提委会“确认”候选人的程序,亦要顾及其实质提名权,“(提委会)是否可以唔确认?是否用投票的方式去确认?”陈弘毅强调,社会应进一步讨论提委会行使实质提名权的民主程序是什么。
至于早前提议採用两阶段机构提名,陈弘毅指方案只综合各方意见,并非唯一可行方案,暂时未有机会与政府相关人士,包括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交换意见,现时只属个人意见。
同场的香港大学政治及公共行政学系教授陈祖为认为,低门槛提名及一人一票选举已达普选定义,并建议反对派,只要政改方案能让不同政见和得到相当社会支持的人公平竞争,任何提名方式都可以考虑,不一定非要公民提名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