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经已推出政改谘询文件,政改“首步曲”正式启动,可以预见在短期内政制谘询必然成为社会各界最关注的议题。
在政府正式推出政改谘询文件前,中央政府已再三表态,坚定不移支持香港特区在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大部分港人已感受到中央政府对推动香港民主发展的诚意。反之,破坏派一再威吓特区政府,声言否决政改,发动“佔领中环”,不但令政制原地踏步,更剥夺市民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的权利,到底哪一种是推动香港民主发展的积极力量?哪一种是阻挠香港民主进程的消极力量?笔者相信愈来愈多市民会认清真相。
在政改谘询文件正式提出前几天,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更应邀访港,就有关行政长官选举的《基本法》条文作出解释。李飞主任清楚指出,任何符合法律资格的市民,均可以争取提名委员会的提名,然后由全港市民一人一票选出来。换言之,在行政长官选举中,选举权和被选权是普及而平等的。至于提名权方面,任何合资格人士均可争取成为所属界别的提名委员会委员,故提名权也算是普及而平等。李飞主任说,未来的行政长官普选,同世界各地的普选没有实质性的差别,是言之有据的。可见,中央政府是有推动香港民主发展的诚意以至行动。
另一方面,破坏派不断挑剔提名委员会委员一般倾向爱国爱港,根本是转移视线。依据《基本法》,提名委员会必须符合“广泛代表性”和“均衡参与”的原则,这才是广大市民需要关心的事情。至于爱国不爱国、亲中不亲中,正如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所言,香港是中国一部分,行政长官需要获得中央政府的任命,向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为港人创造最大利益,在情在理,行政长官也需要与中央政府保持良好关系,这是无庸置疑,理所当然的基本条件。
破坏派指责中央政府要求行政长官爱国爱港是“搬龙门”,但事实上,不断在搬龙门的是破坏派。中央政府首先在《基本法》作出普选承诺后,破坏派要求普选时间表;当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普选时间表的决定后,破坏派就要求他们自己口中所谓的“真普选”;当中央政府表明未来的行政长官将由市民一人一票选出,其选举权及被选权合乎普及而平等原则后,破坏派便急急提出违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机制。到底是谁在不断搬龙门?“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笔者相信多数市民均心中有数。(作者:新社联荣誉会长温悦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