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抛出所谓的“违规不确认”方案,表面上似乎在认同提名委员会,但实际上暗藏杀机,欲剥夺《基本法》所规定的中央政府对于特首的实质任命权。换言之,由香港本地退休法官组成的机构所通过的反对派人士,不仅成为行政长官候选人,而且一旦当选,中央人民政府将没有权力不予任命。
2013年12月4日,特区政府发表《二零一七年行政长官及二零一六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咨询文件》(简称政改咨询),展开为期5个月公众咨询。当天下午,特区政府政制咨询专责小组主席、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向立法会宣读有关声明称:“任何政治体制的设计和制定,都需要顾及相关地方的历史背景,更需要建基于当地的宪制基础及特性。因此,在讨论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时,我们需要考虑特区成立的历史背景、明白特区的独特宪制地位,及了解以《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和决定为基础的法律框架。”
政改共识困难重重
然而,鉴于之前10个月多,反对派已然发动公然破坏香港法治的“占领中环”运动,并抛出林林总总违背《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政改方案,政改咨询欲使已被反对派引入歧路的社会焦点重返《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所铺设的正确轨道,无疑是一项十分艰难的工作。
首先,特区政府必须坚守正确方向。但是,不能不指出,种种迹象显示,这一点首先就遇到不容低估的考验。
12月3日亦即政改咨询启动前夕,特区政府公布民主党前要员冯炜光出任新闻统筹专员,政务司长私人办公室专员(特别职务)聂德权出任政府新闻处长,显示政府将加强政改咨询的舆论工作。政务司长挑选自己熟悉的助手负责政府新闻处不难理解。历经曲折,终于选定民主党一位前中常委接任新闻统筹专员,则透露本届特区政府仍欲拉拢民主党重演2010年6月关于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柳暗花明”一幕。
本届政府将政改成功希望寄托于民主党早已不是秘密。就在12月4日,《信报》A23“香港脉搏”(余锦贤)以《高人劝民主党撑普选 踢走CY》为题,披露:“上次政改支持政府、令一人两票方案得以通过的民主党,近期亦与一名政坛高人前后吃了三次饭,表面上叙旧,无分主客,而话题当然离不开政改。”“政坛高人深知上次撑政改的民主党阴影未除,今次态度特别谨慎,故此不惜动之以情,在饭局内好言相劝,讲出否决政改而无普选将有三大坏处。”这则消息“被选择”在政改咨询启动日刊出,不是巧合。
林郑月娥任重道远
同样不是巧合的是,也就在12月4日,民主党重量级人物张文光在《明报》A32“观点”发表《改革提委会的烂苹果》,称:“政改的咨询大旗,落在林郑月娥领导的政改小组身上”。“人们寄望林郑月娥的咨询,不是循序渐进走向死胡同:最初不提方案,任人天马行空,等待中央发落。”“人们寄望林郑月娥的小组,不是中央和西环的传声筒,而是尽了特区政府代表港人的职责,面对《基本法》的框架,仍奋力向中央争取:一个灵活宽松的解说,一个有代表性的提委会,一个主流港人的政制共识,一个容许政党参与的管治,让普选越过中央的心魔和路障,为香港走出历史关键的一步。”
我们固然相信也希望政务司长林郑月娥会恪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努力引领政改咨询返回正确轨道。但是,我们也明白,那样做必须经受严峻考验和展现莫大勇气。
同样是在12月4日,“占领中环”的一线发起人之一戴耀廷在《明报》A31“观点”发表《提名程序与程序公义》,抛出关于“违规不确认”行政长官候选人的设计,称:“违规不确认的表决方式是指只在不符合特定的条件下,参选人才会被提名委员会议决不确认为候选人。这方式应也可表达提名委员会的集体意志,而筛选效果却可能会相对上较少,视乎具体安排能符合程序公义的要求多少。”
戴耀廷暗藏杀机
乍一看,戴耀廷似乎转变了立场,同意符合《基本法》第四十四条者未必适合出任行政长官,因此,设计“违规不确认”方式“筛选”参选行政长官人士。但是,仔细看就发现,戴耀廷是欲剥夺《基本法》所规定的中央人民政府对于行政长官的实质任命权。戴耀廷所设计的“违规不确认”特首候选人程序有5点安排,包括:必须法律明文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参选人有可能不获确认,理据必须是客观的,不能单纯是“不爱国爱港”等要求;若启动不确认程序,必须由一定比例的行政长官提名委员会委员,譬如,四分之一委员连署;必须经过独立调查机构(由3名退休法官组成)的调查和答辩,最后再经委员投票通过调查结果,才可否决候选人;而所有未经法定程序被不确认的参选人,在法定时限后会按程序得确认为正式候选人。
换言之,由香港本地退休法官组成的独立调查机构审议通过的反对派人士,不仅成为行政长官候选人,而且,一旦当选,中央人民政府没有权力不予任命。
《明报》不仅给了相当篇幅全文发表戴耀廷的上述设计,而且,在A4“港闻”版以主要篇幅予以介绍,倾向是鲜明的。
作者为资深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