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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庄倡提委会增区议员

本网记者就此访问了多位专家学者,他们纷就机构提名及爱国爱港等热议话题进行深入解读。/本报记者 张 媞  法学博士、资深评论员宋小庄表示,政改咨询的成功取决于能否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框架下寻求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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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宋小庄认为,“爱国爱港”既是“政治要求”,亦是“法律要求”

  大公网讯(记者 张 媞)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兼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访港期间明确指出,《基本法》将普选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权只授予了提名委员会,而提名委员会以机构提名的依据已体现在《基本法》第45条的条文中。中联办宣传文体部部长郝铁川日前在一个讲座上亦表示,要坚持提名委员会提名的制度不动摇,不贊成“公民提名”、“政党提名”和必须确保某个派别人士入闸的“马房论”。本报记者就此访问了多位专家学者,他们纷就机构提名及爱国爱港等热议话题进行深入解读。

  法学博士、资深评论员宋小庄表示,政改咨询的成功取决于能否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框架下寻求共识。对于公民党余若薇等人仍坚称公民提名符合《基本法》,宋小庄纠正指,公民提名并不符合《基本法》,强调《基本法》第45条明文规定提名权属于提名委员会,“机构提名是唯一的,但民主程序有讨论空间。”他续谓,机构提名必须体现集体意志,因此并非取得一订票便可入闸,建议设计相应机制,令得票高的人士有出选机会。

  至于李飞指提名委员会应参照现时选举委员会的组成,按照四个界别组成,宋小庄表示,认同组成框架维持四大界别,但可遵循“均衡参与”的原则,适当调整不同界别所佔比例。他还建议在提名委员会中加入所有区议员,“这样政界就多了300人,这些人当中原本有些属于其他组别,不单扩大代表性,民意基础亦更扎实”,又指“其他政党的代表其实已分散在其他组别,像公民党的余若薇就属于法律界。”

  他续谓,整个提名过程分为报名、提名、普选及任命,而在报名环节可有“变通方式”,他认为,参选人可自行蒐集一定数量的市民、立法会议员或提名委员会成员的支持,然后作为报名时向提名委员会提交的资料之一,供其参考。

  爱国爱港是法律要求

  不过,他强调,公民连署只能作为参考,提名程序不可被替代和干扰,同时,最终产生的候选人数亦不应太多,国际上通常的二至四人为宜。

  对于李飞指“爱国爱港”是“政治要求”,宋小庄认为,“爱国爱港”既是“政治要求”,亦是“法律要求”,“若说是法律标准,可在《基本法》的条文中找到依据”,包括43条规定行政长官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对中央和特区负责,104条要求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央和特区等,上述条文虽然没有定义“爱”,“但用了相等意义的概念。”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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