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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之平:借特权法捞政治油水可耻

  有道是:无风不起浪。观乎昨日立法会辩论引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索取政府发放免费电视牌照的相关文件,这句话应该要改写,因为我们看到了反对派在香港电视发牌这件事上,不断撩是斗非、颠倒事实、前后矛盾的丑陋嘴脸,他们就是在兴风作浪!

  反对派兴风作浪的手法如出一辙,其出发点不外乎“逢梁必反”,不问是非黑白,不惜破坏行政会议行之有效的保密和集体负责制度,公然冲击香港的法治底线,妄图令一个合法合情合理做出的发牌结果“逆转胜”。那些口口声声为香港电视争取“公道”的反对派议员们,为反而反,公然在庄严的议事堂大放厥词,一句到底就是通过制造事端捞取政治油水。

  为了顺应民意希望得到更多的知情权,释除部分市民的疑虑,政府日前已在尽可能的范围内,进一步阐释了发牌决定的准则和依据,其中更加明确公布了十一项发牌因素及四大评核准则。然而,反对派置客观事实而不顾,仍然死死咬住政府发牌决定不放,在议会内外合演一出政治逼宫大戏。反对派对政府开诚布公的解释置若罔闻,如果不是有意的装疯卖傻,就是选择性地失聪失明。

  虽然王维基本人口口声声表示与“政治”保持距离,既否认不获发牌是“政治因素”所致,亦没有亲自指挥港视工会的抗争运动,更无现身游行、集会现场,但这并不能阻止事件被反对派“骑劫”,被反对派“政治化”。由是观之,王维基有意或无意的“政治天真”,演变至最后只能说被居心叵测的反对派无情的利用了。君不见,反对派议员们将立法会变成他们尽情表演的舞台,看似雄辩滔滔,实则理屈词穷;状作义愤填膺,实则无理取闹。

  港政制非西方“三权分立”

  《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被喻为“尚方宝剑”,象征无上权力,旨在保障立法会议员行使其监察政府施政的权力。即便如此,大家都知道香港政治体制并不是西方世界所鼓吹的那套“三权分立”,基本法也没有就“三权分立”作出明示,如果有的话,也只能说是行政主导下的“三权分立”。据历史记载,当年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就指出:“(香港)的政治体制,不是真正的‘三权分立’,只是指司法独立,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百年屈辱史的终结──香港问题始末》,李后,中央文献出版社)。

  法例也规定,行会是免费电视发牌的最终决策机构;同时,行会一直严格奉行保密制,政府必须按现有法律和制度办事,不应因个别事件在事后背离制度。现在反对派议员在立法会滥用权力及特权法,不仅僭越了作为立法机构的既有职责,而且侵犯了特区政府行政主导的制度安排。因此,反对派议员明知故犯,将港视发牌事件上纲上线,不断政治化,无非是要挑战政府的管治权威,破坏香港的宪政架构,其心可诛!

  当前的政治乱局,都是反对派一手造成的,以特权法捞取政治油水更是不得人心。建制派议员应该勇敢站在正义的一方,对无理的特权法动议,毫不犹豫地投下反对的一票,让反对派的阴谋不能得逞!

  • 责任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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