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刘淑仪表示,行会曾讨论4份顾问报告,同时也考虑其他因素,强调发牌结果合理,并且符合程序。她说,政府不介意在法庭交代更多理据,而法庭对所有方面都有规管,对任何一方都公平,认为在法庭交代会较好。但她强调,法庭只能检视行会审批过程是否符合程序,并不能取代行会的决定。但她承认,当局在解释发牌决定时可以做得更好,因为社会对知情权要求提高了。
另外,民建联主席谭耀宗表示,不支持立法会就政府对免费电视发牌决定事件,动用权力及特权条例。他认为,动用特权法需要小心,要取得行会文件,当中包括商业敏感资料,更不应公开,否则会冲击行会制度。即使修订动议内容不需要取得机密文件,亦很难决定索取哪些文件,认为动议行不通。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健亦认为,不应以特权法冲击行会保密制,认为有关行动会令行政主导受到冲击,但政府应再主动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