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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焕光:特首综合行会意见作发牌决策

  行政会议召集人林焕光回应免费电视发牌争议时表示,行会成员对每一个重大政策也是用最大努力作出个别建议,行会是顾问角色,最终决策是行政长官听取行会成员意见后而综合作出,行会要集体为决定负责,无论个别成员同意或不同意,这是整个行会基本规条。

  林焕光说,考虑免费电视发牌时,行会严格根据12个发牌条件作出决定,并无超越,每阶段也参考律政司司长法律意见,每一步也尽可能在程序上恪守公义准则。他又指,留意到公众对今次决定有争议,有不少意见认为政府要进一步解释发牌准则,他希望局方及政府高层,把握机会向外解释。

  程序恪守公义准则

  对于传媒近日披露的文件,林焕光表示,很难一一评论报章揣测,行会非官守成员要恪守准则,无论自己发表甚么意见,同意或不同意,不能在决策之后,再向公众表达,也不能转述其他成员的意见,这是基本职业道德,一定要遵守。

  • 责任编辑:达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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