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展开政改谘询,首要确保相关讨论须在法定的正确道路上进行,不能跑偏,更不能脱轨,否则将无助甚至危害达致普选的最终目标。这条道路就是在“一国两制”基础上,按照《基本法》规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通过“五部曲”来实现。《基本法》第45条清楚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致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在这个宪制框架内,所有的细节均可商讨,任何违反及偏离的讨论,都只是节外生枝、注定徒劳。
在正式展开政制谘询前,社会已有讨论,特首梁振英亦联同特区政府主要官员,宴请包括反对派、建制派和中立学者等不同背景的人士共商政改议题,分享政改看法,颇具诚意就政改问题进行广泛谘询,收集及交流社会各界的政改意见,为启动公众谘询做了大量准备,堪称“没有谘询文件的谘询”。接下来,期望林郑月娥及其领导的小组,能够全力做好政改启动的工作准备,更广泛倾听市民意见,展开对话协商,提出可行的具体方案,为实现普选目标而努力。
目前,社会上对落实2017年普选的政改方案,存有较大争议和分歧,要达成一个具有广泛共识的方案,困难不小。这就需要社会各界回归理性,以务实态度进行对话和协商,才能酝酿出一个各方面都可以接受的方案。所谓回归理性,就是莫偏激,越是存有较大争议和分歧的议题,以偏激的方式表达意见,就越难达致共识。尤其是毫无妥协的漫天叫价,固执偏激的綑绑胁迫,如“占中”、“公民提名”等,只能导致尖锐对立,社会分化,损害本港的社会安定、经济民生。
所谓务实态度,就是要符合港情。香港不是一个国家,亦非独立的政治实体,设计的普选制度,必须考虑和香港特区的法律地位和实际情况相适应,必须遵循“一国两制”方针,必须处理好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因此,不论对政改方案持何种观点,何种立场,都要顾及香港的政治社会现实,单单只强调自己一方的主张和见解而不顾法律规定的实际,民主政制的发展只能是空中楼阁。
香港政制向普选迈进乃众所盼望,如不尽最大努力避免原地踏步,大家都将是输家。各界应善作妥协,以对话代替对抗,藉对话寻找出路,凝聚政改共识,才能实现2017年普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