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以今天香港的政治生态,香港人不会选出跟中央对抗的候选人;问题是,有了2017 年普选之后,谁可预测往后的局面?
为确保特首选举的当选人不会跟中央对抗,早前有人提出“守尾门”方案,即由手握“实质任命权”的中央政府,在逼不得已时否决任命当选人。
对于所谓“守尾门”,笔者认为是“不能轻易出鞘的尚方宝剑”,一出即可能令全局皆输!《基本法》早已列明: “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致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既然提名委员会在“头关”已可确保候选人并非跟中央对抗的人选,香港又何须陷中央于不义,硬要由她“守尾门”,否决委任不合适的当选人?
笔者之所以不认同由中央以“守尾门”方式否决不合适的当选人,理由很简单,因为中央一旦动用尚方宝剑,势必造成难以估量的政治震盪,上街人数动辄达百万,随时会以更激烈的方式表达不满,动乱一触即发。
即使市民不採取激烈手法,而选择在其后的各级选举中支持反政府候选人,在“钟摆效应”下,建制派或较温和中立的候选人,亦必兵败如山倒,届时各级议会都充斥反政府力量,政府成为“跛脚鸭”,社会空转、政令不行、示威游行频仍,市民还可安居乐业吗?再说,当中央否决当选人后,香港又应如何选出合适的当选人?不管作何安排,最终都是添烦添乱,绝不可取。
或许有人反驳,只要中央任命任何由香港人选出的特首,就不会出现“否决当选人”的情况。此一说法,明显罔顾中央的“实质任命权”,亦不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香港并非独立政治实体,而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若选出一个事事跟中央作对,甚至与外国势力合谋的人任特首,国家安全岂非受到威胁?
笔者绝非危言耸听,香港特首权力之大,比起内地的省市首长、甚至世上各大都会的领导都犹有过之,他每个决定均足以影响国家安全,由“爱国爱港”和“不跟中央对抗”的人出任此职,实为必须。
事实上,除了防务和部分外交权力外,特区政府其他事务均属高度自治;跟内地的省市不同,香港须要自行制订教育、衞生福利和出入境政等政策,又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港”名义,单独与世界各国、地区和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此外,特区亦拥有毋须上缴的庞大外滙储备和相对独立的纪律部队,特首身为特区领导人,权力之大,殆无疑问。
香港特首的地位特殊,权力亦极大,身为医生,笔者认同《黄帝内经》中有关“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的内容,以现代说法,就是“预防胜于治疗”。根据《基本法》规定选出的提名委员会,正可做到“预防”,确保特首选举的正式“候选人”不会成为国家的“内患”。笔者重申,由中央动用尚方宝剑,最后只会出现“中央输、香港输”的双输局面,港人和中央失去互信,民主进程势必冻结,如斯结局,绝非港人乐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