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9月11日讯 反对派打着“真普选”的旗号,要求行政长官普选“无筛选”及符合所谓“国际标准”。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团团长谭惠珠指出,香港的普选是要符合基本法,而不是符合某些党派心目中最喜欢的方案。她强调,选举中一定要有一个选拔程序,来决定哪些人适合参选。谭惠珠表明,这是民主程序的一部分,绝不能因被人标籤为“筛选”,而选择性地实行基本法45条。
谭惠珠指出,凡是选举中都必然要有一个程序去决定哪些人适合参选。她说,戴卓尔夫人写自传,在保守党党内竞选中,她亦曾失败了三次,第四次才成功;美国总统奥巴马首次参选时也是先透过民主党内初选战胜了希拉里;而新加坡选总统,也要经过提名委员会提名。在谭惠珠看来,我们最熟悉的民主国家,谁要出来参选,都必然有选拔候选人的过程,香港也不可以例外。她认为,选拔过程是必要的,因为要选有经验、有能力的人去担任这个任务。谭惠珠又强调,选拔的过程是符合民主程序的,现在香港的建制派和反对派的人出来参选,都需要有一个党内的选拔过程,“行政长官这么重要的位置,怎么能够没有一个选拔的过程呢?”
普及而平等是投票票值
对于反对派一直要求普选“无限制、无筛选”,谭惠珠指出,普及而平等是指投票的票值,《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提出可以有合理限制。她强调,基本法45条是一个整体,不可以选择性实行,“只要‘一人一票’模式,踢走提名委员会,又不接受民主提名的程序,因为你label(标籤)是筛选,这个就不能够发生。”
早前亦有人提出“守尾门”方案,即容许反对派入闸参选,再由中央运用“实质任命权”把关。对此,谭惠珠说,从来未听过中央讨论“守尾门”方案。她指出,入闸的门口,不可以规定哪些人不让他们入,也不会规定哪些人必须要入,若有人拿到足够提名就可以参选。至于“守尾门”方案是否“陷中央不义”,谭惠珠表示,中央的委任权是实质的,如果觉得这个人不适合,就不会委任。而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她认为:“没有什么义与不义,而是应该做的事。”但她亦希望能够避免中央否决香港特首人选的情况出现,以减少对立面。